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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古籍室气体灭火系统改造谈判文件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1-07-03 07:08:05 点击:

     古籍室气体灭火系统改造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

      AA 师范大学 2017-06-12

     一、总则 1.工程概况 AA 馆古籍室现有面积 150 平方米,设置双面书柜 65 个。古籍藏书计 6300余种 6.7 万余册,清乾隆以前善本古籍 520 余种。原气体灭火系统现已瘫痪,需将原设施拆除后,另行设计施工。此次拟选用:“松江”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无管网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2.法律依据: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选定中标人。

     3.招标范围:该项目的施工内容包含对原有老气体灭火系统进行拆除并配合学校对拆除下来的设备进行外运处置,有关费用由施工方承担。采购新气体灭火系统与安装调试,以及为实现新安装气体灭火系统的正常使用并能够与消防主机联动的其他内容。

     4.工期要求:自报,但不超过 15 天(日历天),具体合同约定。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渣土等由中标人负责清运出校。

     5.投标人要求 5.1 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5.2 企业的资质类别: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5.3 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5.4 所投七氟丙烷气体灭火设备、报警设备要取得 3C 认证证书、检测报告。

     5.5 信誉要求: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

     5.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7 投标方需要按甲方规定时间进行集中现场勘察及答疑,并填写现场勘察确认书(附件 3),无现场勘察且没有填写现场勘察确认书的取消投标资格。

     6.资格审查方式方法及审查内容 6.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在投标时进行。

     6.2 资格审查内容: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3)设备厂家的 3C 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4)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技术规范 第三章 质量要求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五章图纸、资料及附件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 8.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投标须知、技术规范、质量要求、合同主要条款及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现场勘查事项:

     投标方需要按甲方规定时间进行集中现场勘察及答疑,并填写现场勘察确认书(附件 3),无现场勘察且没有填写现场勘察确认书的取消投标资格。

     集中勘察时间:2017 年 6 月 16 日上午 9:30。 现场勘察联系人:

      电话:

     三、投标报价 10.投标报价方式 本工程依照设备清单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设备安装、施工、调试的费用,并计入综合单价中,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应考虑一定的风险系数。

     11.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 11.1 投标人报价时,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质量要求和技术规范,施工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最终形成一个全费用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并汇总。

     11.2 本工程应是完成招标文件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一切可能发生的费用。中标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费用。

     11.3 报价时按招标人提供的表式详细填写。

     11.4 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投标人需要二次报价。

     12.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工程规范要求(包括应选用的标准图集)及施工图纸等文件的所含的费用均应包括在投标综合单价中,如因投标人遗漏,则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项目价款内或优惠。

     13.工程价款说明:本项目工程为固定合同总价,工程限价为 13 万。

     四、投标文件 14.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4.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14.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15.投标文件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和技术文件组成。

     15.1 审查文件投标时应根据要求需提供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鲜章。

     (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完成三证合一登记的可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3)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5)设备厂家的 3C 认证证书及检测报告的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15.2 商务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3)提供类似项目明细(包括合同,地址及联系方式) (5)其他(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15.3 投标报价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报价表; (2)主要材料明细表:需注明材料厂家、品牌、规格、型号、价格、产地; 15.4 技术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5.4.1 施工总体目标。

     15.4.2 施工管理与施工组织设计。

     (1)项目部组成、主要技术人员、劳动力配置及保障措施(需提供人员名单及相关证明)。

     (2)施工程序及总体组织部署。

     (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工程形象进度计划安排及保证措施。为确保工期的应急措施方案(如:由于天气原因误工需赶工、总包及其它分包造成的工期延误需赶工等) (5)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及目标。

     (6)工程施工方案及工艺方法。

     (7)材料供应、来源、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8)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9)重点部位上的施工组织措施、技术方案。

     (10)施工重点、难点处理和合理化建议。

     15.4.3 主要施工人员表 15.4.4 投标承诺书。

     15.4.5 投标文件其他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密封与递交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完全了解招标货物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以及商务条件后,编制投标文件。

     16.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6.1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

     16.2

     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盖章。

     16.3

     招标人有权将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定为废标。

     17.投标文件的标记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17.2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17.3 投标文件如有修改或行间插字,必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的签章。

     17.4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8.投标文件的密封 18.1 投标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 16 条规定内容的顺序编制目录,A4 纸打印,分别装订成册,封面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一式 6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5 份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9.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19.1 递交时间、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20.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21.投标保证金 21.1 缴纳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21.2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换。

     21.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承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21.4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 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导致中标无效的; (4)对投标时的承诺不履行。

     六、开标、评标、定标 22. 开标时间、地点 见招标公告 23. 开标方式:

     23.1 开标会由招标人组织,监督部门现场监督。

     23.2 招标人组建 3—7 人评标委员会。

     23.3 投标人资格审查:招标人监督部门现场审查。

     24.评标办法 24.1 综合评标法,具体评标办法在标前会上由评委会讨论决定后向投标人公布。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实质性内容、样品进行综合评议。

     24.2 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24.3 评议:在招标人监督部门参与下,由招标单位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综合评议。

     (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依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样品、技术参数、报价、维保、业绩及其他承诺等进行综合评议。

     (2)参与谈判的投标人现场进行二次报价: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

     (3)确定中标人:

     25.无效投标书的界定 投标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书处理,无效投标书不予参加评标。

     25.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 2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辨认的; 25.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5.5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5.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5.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5.8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限价的; 25.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5.10 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计量单位、工程数量; 25.11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25.12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 25.13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5.1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的; 25.15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及后附表格制作投标文件,因不按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给招标人造成评标困难的,将可能作为无效标书处理。

     26.合同的授予 26.1 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 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选委员会的评选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26.2 中标通知书 (1)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应于签收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如超过 30 日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4)中标人保证一旦中标,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及时组织产品生产和现场施工。

      第三章 质量及技术要求 一、相关说明 1.新装气体灭火系统要求于现图书馆消防主机匹配,能对接自动报警,远程联网操控。

     2.投标所选用气体灭火系统设备产品必须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且通过 AA 省消防备案的品牌,确保能通过徐州

     市消防部门验收。

     3.投标所选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必须具有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的 CCCF 认证证书、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且通过AA 省消防备案的品牌,确保能通过徐州市消防部门验收。

     二、质量及相关技术要求:

     1.投标人认为参考图纸需要调整,可以进行优化,优化时需满足以下相关规范: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370-2005《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16-201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166-2007《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50263-2007《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5

     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和 AA 省、徐州市有关规定。

     1.6

     《气体灭火系统设计手册》。 1.7 其他相应规范 2.灭火方式:各防护区采用全淹没灭火方式。

     3. 系统说明:详见图纸 4. 系统调试 4.1 调试负责人必须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所有参加调试的人员应职责明确。

     4.2 调试前应按设计图纸要求检查系统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以及安装质量,并应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4.3 系统调试的项目及要求按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进行。

     三、服务要求 1.因中标人供应的产品质量或因中标人设计方案不当致使系统无法正常使用等原因,由此造成采购人与中标人的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2.不合格产品由中标人自行收回,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单位进入现场后,按照总体工程进度计划要求,中标人须配合建筑工程承建单位在近期安装完成。安装进度应满足土建施工进度要求。施工过程中应服从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的管理,设备、材料进场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形成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后,应与竣工资料一同移交采购人。

     四、其他 1.施工过程中需考虑对施工现场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

     2. 竣工验收后,必须填制竣工验收单,并将所有相关文件包括设计、施工、验收各项记录整理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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