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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巴斗“法”:不见硝烟的战争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22-09-01 20:35:06 点击:

      争论“间谍死刑”
      2月17日,就在印度警察部队遭到恐怖袭击3天后,印度对巴基斯坦的军事打击尚未实施,双方就在国际法院展开交锋。印度方面要求国际法院就“贾达夫案”开庭,称巴基斯坦违反《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拒绝安排被巴方扣押近3年的印度海军退役军官贾达夫接受印度领事的探望。印方称贾达夫不是间谍,希望国际法院裁定他间谍罪名不成立,并确保巴方不会对他执行死刑。
      巴基斯坦方面的律师则表示,贾达夫不仅是间谍,还在巴境内参与策划恐怖活动。律师转述了一位巴基斯坦准将的话:“(对贾达夫的)死刑判决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向印度传递了强烈的信息——任何试图在巴境内散播恐怖的行为都不可容忍。”
      事情的起因是2016年3月,印度海军退役军官贾达夫在巴基斯坦西南部俾路支省被逮捕,接受了巴基斯坦军事法院的审判。两个月后,军事法院裁定贾达夫为印度情报部门服务,在俾路支省从事间谍活动并试图搞破坏,判处他死刑。据巴基斯坦《新闻报》报道,巴基斯坦军方手中有贾达夫认罪的视频,他承认在巴境内从事间谍活动。巴基斯坦国防部长赫瓦贾·阿西夫称:“死刑判决是给那些在巴基斯坦从事恐怖活动者的警告,也是向那些在巴基斯坦反恐事业中牺牲的军人和平民致敬。”
      贾达夫被捕后,印度外交部马上向巴基斯坦表示抗议,称这是一场“闹剧”。“贾达夫退役后在伊朗做生意时遭巴方绑架,随后被带至俾路支省。如果巴基斯坦方面坚持执行死刑,那么印度政府和人民将会把这种行为视为预谋杀人。”印度外交部表示,印度方面并没有被告知贾达夫接受了审判,印度领事先前多次提出的探访要求也被巴方拒绝。对于贾达夫在视频中承认的内容,印度方面坚称这是屈打成招。
      在抗议、交涉无果后,印度一方面宣布搁置本国巴基斯坦籍囚犯的遣返进程,另一方面告到国际法院,特别是质疑巴方的死刑判决,因为这不符合国际法,而且从来没有巴基斯坦间谍在印度被处死。巴基斯坦方面则认为,间谍案关系到巴基斯坦的国家安全,不适合在国际法院审理。
      国际法院并没有表态支持哪一方,但于2017年3月对巴方提出要求:暂缓对贾达夫执行死刑。于是,贾达夫被拘押至今。
      据英国路透社报道,印巴两国经常互指对方派人从事间谍活动。在两国关系紧张时,这类案件往往会被当作谈判筹码。预计这次国际法院将要求巴方继续对贾达夫暂缓执行死刑。
      值得关注的是,这不是巴基斯坦第一次威胁处死印度间谍。1999年,巴基斯坦曾处死一名已被逮捕并羁押10年的印度间谍;2013年,一名被判处死刑并被巴方羁押16年的印度间谍死于监狱暴力。前两次印度都没有诉诸国际法院,这次矛盾有所升级。
      起诉“越境打击”
      据巴基斯坦《新闻报》报道,巴方也准备将印度诉至国际法院,理由是“印度违反国际法,武力入侵巴基斯坦”。就在印度12架“幻影—2000”战斗机对巴基斯坦发动越境空袭当天,印度媒体《今日印度》就披露了这次行动的具体过程:此次行动经过11天的周密策划,并事先进行了演练。《今日印度》称,此次行动是为报复2月14日在南克什米尔普尔瓦玛地区发生的导致40名印度后备警察部队人员伤亡的恐怖袭击事件。
      根据《国际法原则宣言》,一国未提前通知并经领土所属国的许可而进行越境军事行动,是对主权原则的侵犯,应该认定为侵略行为。以反恐为由让其他国家在主权原则问题上作出让步,是对国际法的挑战。
      据俄罗斯《新闻时报》报道,国际法规定国家行使自卫权须具备几个条件:首先,国家行使自卫权必须以受到武力攻击为前提,且行使自卫权的目标必须是之前发动武力攻击的主体;其次,国家行使自卫权要在发生武力攻击至联合国对此采取必要办法的这段时间之内;再次,国家行使自卫权要有一定的限度,其目的只能是阻止武力攻击,而不是打击报复。因此,反击行动的强度和规模都必须控制在必要的限度内,并且行使自卫权应该是在穷尽和平手段之后的最后选择;最后,行使自卫权的国家有向联合国安理会报告的义务。
      印度认为它对巴基斯坦实施的越境打击是在行使自卫权,但这明显不符合上述条件。首先,印度称打击的是“巴基斯坦境内的恐怖分子营地”,但并未向国际社会出示相关证据,未能证明打击目标就是之前在印度制造恐袭的武装组织;其次,印度实施军事打击的目的并不是“阻止武力攻击”,因为恐袭已经结束,未来可能遭遇的恐袭并不明确,所以“打击报复”的成分很高。
      事实上,国际上开“越境反恐”先例的是美国。“9·11”事件后,美国国会通过“授权作战法案”(AUMF),提出“预先性自卫”,即针对“潜在的紧迫武力威胁”采取单边军事行动。这等于将武力攻击的定义做了扩大解释,认为国家有权对迫在眉睫的武力攻击行使自卫权。美国的最初目标是以本·拉登为首的“基地”组织,后来延伸到其他恐怖主义组织。这一做法到目前为止在国际上仍然存在很大争议。
      據德国《明镜周刊》报道,在美国之后,其他国家也开始依据国内法实施“无限动武”,这使得二战以来被广泛接受的有关国界和主权的国际法惯例“无效化”。这一次,印度在未能证实其国家安全受到“直接威胁”的情况下,在未经联合国授权的情况下,越境打击巴基斯坦境内的恐怖主义嫌疑人,这种做法违背了联合国宪章和纽伦堡原则,使得入侵主权国家的行为“合法化”,无异于恢复二战前的国际强权政治模式。
      无奈的是,国际法院可能不会受理巴方的起诉,因为这超出了它的审理能力范围。1999年,巴基斯坦曾指控印度军方击落了巴方的一架海军飞机,致16人丧生。当时国际法院就表示,无法有效审理这一案件。
      《明镜周刊》指出,巴基斯坦要的并不是裁决结果,而是舆论效应——通过上诉国际法院,显示印度“违法在先”。
      激辩“地图法案”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南亚事务的联合国官员对美国CNN表示,对于印巴这一对夙敌来说,武装冲突是矛盾积累到一定程度的大爆发。两国之间的明争暗斗从未间断,包括在国际法领域频繁交锋。
      除了间谍案,目前国际法院还在审理两国之间的另一起争端,起因是印度国会推动通过《地理空间信息监管法案》。该法案规定,任何人如果错误地绘制印度地图,都将遭到惩罚,最高可被判处7年有期徒刑和10亿卢比(约合人民币9640万元)罚款。巴方对此表示,“严重关切”有关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地图的问题,并控告印度违反国际法。印度反驳称,这是印度“国内立法事务”,巴基斯坦“没有发言权”。
      巴基斯坦外交部官员表示:“联合国不支持强制改变有关争议地区的传统的、习惯的地理信息表述。而印度国会推动通过的《地理空间信息监管法案》,把主权存在争议的查谟和克什米尔地区强行纳入印度版图。”
      印度外交部发言人维卡斯史瓦卢普表示:“印度一直倾向于首先通过双边渠道来解决这类问题,反对巴基斯坦将这类问题提交到国际法院裁决。”
      编辑:姚志刚 winter-y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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