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安全稳定 > 正文

    边防部门海上救助问题研究:边防属于哪个部门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4-03 04:43:11 点击:

        【摘要】本文阐述了边防部门海上救助行动的特点,分析了边防部门海上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探讨了加强海上救助工作的措施。要加快部队建设,走科技强警之路;重视对渔民的法制和安全教育;利用“海上110”建立社会联动系统。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高效服务的海上救助机制。
      【关键词】边防部门;海上救助;问题;对策
      随着我国海洋资源的进一步开发,越来越多的海上遇险、遇难事件发生在边防部门的辖区之内。在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海上抢险救助工作的问题已成为各级边防部门的重要任务。
      一、边防部门海上救助行动的特点
      1、事发突然,情况紧急
      海上遇险、遇难事件事发突然,并受多方因素的影响,遇险人员的生命财产往往受到严重威胁,所以海上救助比陆上救助更加困难、更加复杂。公安边防船艇接受海上救助任务后,需要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出海执勤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在保障船艇航行安全的前提下,及时赶往指定海域采取救助行动。海上救助勤务时间紧、任务重,要求执勤船艇训练有素、有较强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2、海上遇险种类多,对执勤船艇的后勤保障要求较高
      边防部门接到的海上遇险救助案件种类比较多,特点也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一是由海上冲撞他人船只、网具或破坏船舶设施而导致的群众性械斗等引发的船员受伤、船舶受损的海上治安案件。二是不可抗拒的因素引发的海上船艇碰撞、沉船、失火、触礁、搁浅、人员落水、机器故障等事故。三是一些空难或海难事件需要边防部门协助处理。此外,由于海上遇险种类繁多,而边防部门对不同类型的遇险、遇难船舶实施救助时所需配备的仪器装备和采取的救助措施也各不相同,对执行救助任务船艇的后勤保障要求较高。
      3、实施海上救助的部门多、协同困难
      边防部门所承担的海上救助任务与地方有关部门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在救助行动中往往会有海上搜救中心、渔政、港监、海监等部门参与,各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比较困难。针对海上各种救助行动,各部门之间往往没有相应的联合救援措施和协同配合计划。救助过程中不能及时的互通情报,不能充分发挥各部门整体力量,容易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影响救助效果。
      4、海上救助具有涉外性
      边防部门对外籍船舶在我国海域发生的遇险、遇难案件也负有救助义务。
      二、边防部门海上救助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警力、装备、经费严重不足,海上救助力量薄弱
      边防部队现有的执勤船艇吨位小、抗风力差、不适应远海救助任务。而且公安边防船艇数量少、执勤海域广,平时执勤任务较重,实施海上救助,有时难免力不从心。此外,公安边防船艇缺少拖带、堵漏、灭火、救生等有针对性的救助设备和器具,通信设备落后,专业救助人员缺乏,给边防部门海上救助工作增加了难度。再有,由于每次救助航程远,出警海域大都超出了接警范围,船舶超性能使用,主机超负荷运转,修理周期大大缩短,每次出警返航都需要进行维修和保养,因此,燃油消耗量和船艇维修费,以及为伤员包扎和用药等费用增大,使部队本已紧张的经费更加捉襟见肘。
      2、渔船民的科学报警意识和预防措施尚有不足
      “海上110”报警服务系统的警务装备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的需要,如果渔船民在报警求助时再有意夸大警情,就会给海上救助工作增加更大的难度,造成不必要的警力、财力浪费。同时也存在海上遇险求救人员向边防部门报警以后,在公安边防船艇到达前已被过往的其他船只救助脱险,而获救的船员或报警者没有及时向边防部门销警,从而造成公安边防艇到达出事海域却未看到任何遇险船只或人员的情况。这种报警不销警的情况,不仅给国家造成了财力、物力和人力资源的损失,而且有可能延误处置其他海上紧急事件的时机,从而造成更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此外,渔船安全预防措施不到位,也给其自身或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埋下隐患。
      3、多部门海上救助联动系统尚未建成,给救助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随着海上治安报警系统服务范围的扩大和沿海渔船民对我边防部门信任度的提高,光靠边防部门的力量已很难满足遇险渔船民求助的需要。再加上受船艇目前装备和职能范围的制约,海上许多突发事件不能得到及时解决。
      2008年11月9日,浙江海事局与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召开浙江海上安全救助联动机制协调会,双方共同建立了海上安全救助联动机制。这是全国第一个海上求助联动系统,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但由边防、救捞局、海上搜救中心、渔政、港监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海上救助联动系统仍未建成,各个部门之间不能及时互通情况,导致对遇险船只不能实施及时有效的救援,这样既耽误救助时机又浪费人力和财力。
      三、加强公安边防海上救助工作应采取的有关措施
      1、加快部队建设,走科技强警之路
      首先要尽快增加部队编制以解决警力严重不足的问题。积极从多渠道引进人才,努力建设一支精干、高效、具有专业救助技能的海上救助队伍。同时借助地方党委,民兵、治安联防组织,在边防部门的领导下组建海上救助力量,以减少警力和财力的不必要浪费。其次,在财政方面要给与支持和倾斜,增加经费用于购置必要的装备和救助配套设施,以适应海上救助工作的需要。同时还必须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和帮助,自觉向地方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征求其对工作的意见,以争取地方财政的大力支持,缓解部队经费保障不足的矛盾。此外还要走科技强警之路,科学的配备船艇,全面提高装备质量,以适应远、中、近、不同海域的救助需要。同时,充分发挥警用GPS指挥系统的作用,切实加强报警网络的开发利用,建立有关数据资料库,逐步将科学技术手段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重视对渔船民的法制和安全教育
      在雇用民工时,渔业公司和船主应组织一些岗前培训,对他们进行海上作业应知应会技能的教育,减少不必要的海上事件的发生。同时,在休渔期和进行群众工作期间,边防部门应利用省市内电视台、电台、报刊等媒体对渔船民进行法制宣传。在部分重点港口、码头、渔村设立法律咨询处,开展深入扎实的法制教育,教育渔船民在海上作业时要遵纪守法,避免和减少因渔事纠纷而引发的各种救助案件。一旦船舶遇险,在报案或求救时,一定要将出事时间、地点、受损情况、发生事故的原因以及救助要求讲清楚,切不可盲目夸大报案事实。鼓励渔船组成对船,结伴出海,互帮互助,减少因机械故障引起的救助案件。还要对出海船舶进行作业安全教育,在生产作业时,要认真遵守操作规程,发生船员受伤事故后要积极开展自我救护,防止出血过多而失去抢救的机会。
      3、利用“海上110”建立社会联动系统
      “海上110”是专门为及时处理海上各种突发事件而设立的报警服务系统。边防部门需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海关、渔政、港监、海上救助中心、医院等职能部门,构建以“海上110”为龙头的社会联动服务体系,建立海上救助协作制度,制定出具体操作方法,明确各自在处置海上救助案件、事件中的责任。对需要其他部门解决的群众报警求助,“海上110”值班室应首先通知有关主管部门尽快赶赴现场解决。同时,指令公安边防执勤船艇赶赴现场,维持秩序,进行先期处置。从而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高效服务的海上救助联动系统。
      【参考文献】
      [1]冯庆夫编著.边防涉外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
      【作者简介】
      陈璇(1978-)女,福建莆田人,公安边防部队广州指挥学校边境管理系情报教研室讲师,研究方向:刑事侦查.

    推荐访问:边防 救助 海上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