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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旁生说恶语的公案?_再说“钱濮”公案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1-14 04:40:00 点击: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南方周末》刊登了杨绛的文章《从掺“沙子”到“流亡”》,后经《中华读书报》转载,流传更为广泛。杨文没有直接点出“沙子”的名字,故引起不知情读者的猜疑。后来,赵女士出来澄清“林非被打真相”,读者才知道其中的一些过节。本来,两家打架,用赵女士的话说,在“文革”中实在算不得什么,就是在现今,也实在算不得什么,可为什么此事竟打个没完没了?笔者当时也没有往深处想这个问题,只是认为“名人”打架,好事者议之而已,直到看到二○○○年第八期《书屋》上发表的两篇文章,才认识到这架远没有打完,有必要再做一次深层次上的认识,同时,也算是对赵女士多次“恳请各位尊敬的朋友作出自己的判断”(赵2000年1月21日《中国经济时报》)之邀作些呼应:
      要对一个案子作出正确的判断,法官要看当事人的“诉状”,听当事人的当庭陈述,而作为读者要得出正确的判断,就只有看当事人所提供的的文本。公案当事人双方的“诉状”共有五份,其中四份是赵家的,一份是杨家的,按时间先后,依次为:
      1.濮一九九七年写的《小灾小难》;
      2.赵发表在《长城》一九九七年第四期上的《回眸・林非被打》;
      3.杨发表在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南方周末》的《从“掺沙子”到“流亡”》;
      4.赵发表在《鲁迅研究月刊》一九九九年第十二期上的《林非被打真相》;
      5.赵发表在《中国经济时报》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上的《林非被打真相》。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和笔者叙述,下文所引以上五种文字,简称为:“濮一九九七年版”、“赵一九九七年版、赵一九九九年版、赵二○○○年版”、“杨版”,另外,为了避免产生对当事人不利的漏摘或曲摘,笔者尽量将原文摘录完整,引文中的黑点则为笔者所加,意在提示读者多加注意。
      凡是打架必有是非曲直,清官难断家务事,是因为有亲情在里面,清官不愿断,而非不能断;对于一般人的打架,分出个对错并非难事。从法律角度来讲,凡是一件公案,总有其踪迹可寻,无外乎事情的发生、发展、过程、结果等,这些环节有的可能晦暗不明,但只要有一个环节是真实的,便可以通过合理推断,得出合乎逻辑的结论,从而使事实的真相大白于天下,不至冤枉一个好人。
      
      一、必须要搞清楚的几个问题:
      
      (1)为什么会住在同一单元里?
      钱濮两家是同住在一个四室一厅的独居里,也即是一家人插入另一家住,并非一般意义上的邻居。为什么会产生这种现在看来很是不合情理的事实呢?且看当事人的说法:
      濮一九九七版:
      我还记得另一桩小小的灾难,这要归咎于在穷困和窘迫的生存环境里,似乎不该奢侈地生儿育女。我原来只住着一间狭小的房屋,从儿子诞生之后,母亲高兴得合不拢嘴,可是三代同堂挤在一起,连转动身子的空间都剩不下来,再加上尿布挂在临时吊起的绳子上,竟像在万国旗底下过着拥挤不堪的日子。有位在当时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骑着脚踏车来探望我,真从心里感谢他的关怀,想赶紧招呼他坐下,却腾不出一席之地。他瞧着我如此可怜的处境,竟动了恻隐之心。
      当时正值“文革”期间的“斗批改”阶段,不少人都被调整了住处。这位批评家也让我搬迁,跟一个爱说掌故的同事充当邻居。有位后来大名鼎鼎却又流亡海外的同事,也跟我同时搬的家。
      (笔者按:濮文中没有提到这是一项革命行动,只强调自己的困难,是单位调房子,对这件事的政治背景进行人为淡化。)
      赵一九九七版年: 在那黑白颠倒的十年里,绝大多数的人都在受苦受难,可是也有那么少数的几个人,炙手可热,无法无天,他们自以为很接近红太阳周边的几颗星辰,而变得气焰嚣张,不可一世。对于这样的人物,平民百姓都是敬而远之,或者厌而远之,避之唯恐不及的。因为自卫是人的本能,若与这类炙手可热的人物靠得太近,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引火烧身的事发生。真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我们从干校返回北京之后,就被迫与这样的一个人物成了邻居。他是北京一所古老的名牌大学里的造反派第二号人物,是第一号人物的智囊,而那第一号人物则是经常出入旗手屋的北京五大学生领袖之一,且因他是女的,因此就显得格外著名。我们所以与他为邻,是因为我的丈夫与他的岳父是同事。他的岳父和岳母本来是反对这门婚事的,理由是门不当户不对,嫌他出身于北京市的普通市民家庭。他追求了他妻子十年,他成了造反派的二号人物时,他的岳母一反常态,急促地要求他们结婚。这个岳母极有心机,她的一位老同事,著名的莎士比亚专家,曾经赠送给她两个绰号,一个叫做“笑面虎”,一个叫做“老妖婆”,这两个富有个性的绰号,很真实地描画出了她的本来面目。
      (笔者按:此处大有深意,赵首先说“被迫与造反派成了邻居”,其次说造反派的岳母是个“老妖婆”。读者千万不要漏掉这句话:“我们从干校返回北京之后,就被迫与这样的一个人物成了邻居”,1.从干校返京,已是一九七二年,此时这个“造反派”早已死了三年;2.王顾左右,不提进住钱家一事,用渲染手法,诱引读者对“造反派”和“老妖婆”产生阅读兴趣,从而改变问题的本质;3.使用中性词“邻居”。邻居,是指相邻而居,各有各的门,实际上濮家在“革命”的支持下入住钱家,似不宜简单视为比邻而居。)
      赵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版:
      我们三人(赵濮夫妇、濮母)挤在一间只有十平方米的小屋里,除了能放下一张大床、一张小床和一张书桌之外,几乎就没有空地了。我们躲在狭仄的空间里,却也享受着亲情的温馨。这一年冬天(1968)我的儿子降生,小屋里又增添了一个新人,在拥挤的屋子里洋溢着欢乐的气氛。满屋子都拴上了晾尿布的绳子,上面悬挂着洗过的尿布,竟像是万国旗一样。有一天,一位在林非单位里担任“革委会”主任的文学批评家,骑着自行车来我家看望,竟腾不出一席之地招待他坐下。当时几代同堂住在一间屋子里面,是众多青年知识分子的普遍状态。我们还曾经跟另外三对夫妇同住在一个单元里面,和谐地相处得像朋友一般,有的邻居至今依旧互相来往。这位文学批评家跟我们是同代人,心灵很容易相通,看着我们如此窘迫的处境,就动了恻隐之心。当时正值“文革”的“斗批改”阶段,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因此也决定分配两间住房让我们搬家。林非有一位后来大名鼎鼎却又流亡海外的同事,就是跟我们一起搬进这座楼房的。
      (笔者按:这里又成了整个单位都调整住房,单位决定分配两间让他们搬家,不提分配的是什么房子。)
      赵二○○○年一月版:
      当时正值“文革”的“斗批改”阶段,整个单位都被调整住房,因此也决定分配两间住房让我们搬家。这座四层楼的公用宿舍里,同时搬进了十对中青年夫妇的家庭,在这些被杨称之为“男沙子”和女沙子的人们里面,“文革”结束后出现了好几位著名的历史学家和外国文学研究家。后来大名鼎鼎并流亡海外的一位同事,也跟我们一起搬进这座楼房内。
      (笔者按:这回说了搬进了什么房子,是搬进了公用宿舍里,杨家原来是公用宿舍。)
      杨版: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项革命措施,让“革命群众”住进“资产阶级权威”家里去。据我后来得知,这叫“掺沙子”。“沙子”其实只是需要住房的人,政治面貌和表现各各不同。
      我们的结论:
      濮赵两位学者用了大量的笔墨来写分房子,就是不写分房子的最直接的目的和分掉的是别人的私宅,其实分房子的原因和目的都简单的很,杨只用了六十四个字就说清楚了。如果没有“革命目的”在支持这项革命行动,谁再有本事,也不能分配人家的私宅来解决另些人的住房困难。另外,既然是“革命行动”,当然这项事业要由“革命者”来完成,这是顺理成章的事,何以现在一提“革命”二字,当时的“革命者”就会不舒服呢?另外,按赵的行文逻辑,只要是有困难,能博得他人的同情,就可以分掉他人的私宅做为公用宿舍。目前,住房非常困难并很能博得许多人同情者大有人在,何以未见有权人物出来将拥豪宅居华屋者的房子分几间出来给大家公用呢?
      (2)为什么打架?打架的细节:
      濮一九九七年版:
      开始时还相安无事,偶或笑嘻嘻地说几句《世说新语》里的掌故。不久之后,他的女婿被学校里定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五一六分子”,他就整天咒骂这正倒霉的小辈。驸马爷觉得走投无路,竟刚烈地悬在树上自杀了。这事的前前后后,我们都看在眼里,却从不敢流露自已的想法,更不敢去打扰。可是他的态度却大大地改变了,当我们经过他的门口时,他竟一丝不挂地坐着,还念念有词,骂骂咧咧。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当时就被打得红肿起来,接着皮肤又变成紫黑的颜色。
      (笔者按:从这段描写看,钱突然打赵,事出无因,读者只能理解为钱在“逼死”自己的女婿之后,精神不太正常。)
      赵一九九七年版:
      有一天,我和“笑面虎”发生了龃龉。原因是她太不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格,太不懂得别人也跟她一样是人。比如说,她的女婿不明不白地死了,她和丈夫的情绪很低沉,每当她们特别烦躁的时候,她就立刻跑进我们的房间里,不由分说地抱走我的儿子,抱到他们的房间里去,把我的儿子当成他们开心取乐改变心情的工具。有时儿子正在我的怀中玩耍,有时儿子正在床上或地上玩耍,她冲进房来,不管三七二十一,也不征求儿子的意见,也不得到我的允许,抱起孩子来就走。在她心目中,世界上最重要的就是她自己,还有她丈夫,她认为其他一切人都应供应她享乐,为她服务,包括别人幼小的孩子在内。她根本无视做为母亲的我。她这样霸道地对待别人的孩子,常常会让我联想起目前拐卖儿童的人贩子。
      她把我的孩子当成逗笑解闷的玩艺儿的这种态度,当时实在刺伤了我的心。本来,我也想,像红学大师夫人那样忍气吞声算了,但是,其他的一切侮辱也许我还能够忍受,唯独对我儿子人格的漠视,令我心气难平。这样积怨多了,当然就难免爆发,于是龃龉终于发生。在那些天天讲斗争的日子里,吵架斗嘴是时时都在发生的事情,本来并不稀奇,稀奇的是:“笑面虎”在尖叫了若干声之后,忽然双手抓住了我的右手,将我的食指塞进了她的嘴里,狠命一咬,立时,鲜血迸流。她的这个动作是如此地突然,如此地迅猛,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所以我根本来不及躲闪。中国古话说:君子动口不动手,这个道理连大字不识半个圆圈画不圆的阿Q都懂得,想不到一向以“高级知识分子”自诩的“笑面虎”,却干出这种只有猫狗才干得出来的事情。
      (笔者按:不提打架事件的直接导火线,间接原因是杨家的“侮辱”致使“积怨”太多,却不提谁在积谁“怨”。笔者生活经验之一,若与某人积怨,绝不会去逗他的孩子,那怕他的孩子是个天使。)赵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版: 从此以后(王德一自杀,笔者注),咬人者和她的丈夫确实显得有些焦躁,当情绪分外低落之时,就跑进我们的住房,不由分说地抱走我心爱的儿子,放在他们屋子里当作开心取乐的玩具。她根本无视我的人格,无视我作为母亲的存在。在她的心目中,别人都比她低一等甚或是好几等,供她颐指气使地嘲讽和戏弄,包括我幼小的儿子在内,一概都是如此。她这种霸道的态度,和对我儿子的人格的漠视,实在伤透了我的心,使我意气难平。而当我有时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时,似乎也感觉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后来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大棒,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看来被殴打和咬噬的命运,从开始就笼罩于我们的头顶了。……那时候大家都还没有见过洗衣机,正好院子里有一位帮助人们洗衣服的农村大娘,大家都称呼她为“余嫂”,我也请余嫂帮助洗衣服。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七日,适逢我刚从郊区农村返京,就请余嫂替我洗洗从农村带回来的衣服,因为几天之后还得带着儿子下乡,时间很紧张,让余嫂赶快洗起来。可是咬人者故意抬杠,坚持要余嫂先给她洗,她的时间比我充裕得多了,为什么要如此着急,于是就争论起来了。在双方的情绪都很激动的口角中,她忽然伸出双臂要抓我的脸庞,我长得比她高,赶紧向后仰起头,并且伸出双手挡住她,没想到她竟用自己双手紧紧抓住我的食指,飞快地塞进嘴里狠命咬了一口,当时抽出来就鲜血迸流。
      (笔者按:这回倒是有了直接的导火线,但对“余嫂”是谁先请来的,却避而不谈,细看赵文,每次都是回避事件的关键,拉扯些斜逸而出的闲笔,冲淡主题;另外,既然是赵一直在“意气难平”,那么两家交织的目光中,满含“仇恨”的应该是赵本人,至于杨眼中流露出来的鄙夷之色才对。)赵二○○○年一月版与一九九九年版相同。
      杨版:
      十二月二日(1973年,笔者注)是星期日,大家的休沐日。我家请一个钟点工小陈来洗衣服。革命女子也要她洗,并且定要先为她洗。钱瑗说,小陈是我家约来的。革命女子扬着脸对钱瑗说:“你不是好人!”随手就打她一个耳光。我出于母亲的本能,不自量力,立即冲上去还手。钱瑗是看惯红卫兵的行径的,不愿妈妈效尤,拉着我说:“妈妈,别――”可是她拽不动我,就急忙由大门出去了。(她是去找居委会主任的,当时我没有理会。)钟书这时在套屋的窗下看书,我记不清外间的门是开着还是关着,反正他不知道过道发生的事。这时两个革命男女抓住我的肩膀和衣领,把我按下地又提起来,又摔下,又提起,又摔下。小陈当时在场。她向别人说,那女人要挖我的眼睛,我只感到有手指在我脸上爬。我给跌摔得晕头晕脑,自知力弱不胜,就捉住嘴边的一个指头,按入口内,咬一口,然后知道那东西相当硬,我咬不动就松口放走了。我记不清自己给跌摔了多少次。
      (笔者按:钱瑗是否在场,可问当时的居委会主任刘大妈,想必她老人家尚在人世。)
      结论:综合这五种文本所述,谁先挑起事非已经很清楚:杨家请来洗衣工,赵家要先洗,杨家不从,所以动起手来。至于赵家为何要先洗,赵自有说词,但是,读者不要忘记,赵家当时是进住的革命者。
      (3)从钱钟书打人的凶器也就是大棒是从哪里来的,钱钟书究竟要打谁,判断当时的现场情况:
      濮一九九七年版:
      有一天早晨,他竟抡起棍棒,直往我妻子的头顶挥去,我连忙抬起左臂抵挡。
      (笔者提示:钱要打的目标是赵,濮为赵档住了这一棒,这一点至少说明:1.案发现场濮赵在一起,2.濮不是从屋子里往外跑时被打;3.凶器没有断成两截。)
      赵一九九七年版:
      俗话说,十指连心,我疼得立刻大叫,我的丈夫便从房间里奔了出来,出来救我。而与此同时,“笑面虎”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手里举着一根大木棒,朝着我丈夫扶着我的手臂上就抡了下来,他的大木棒立刻断成两截,可见他用力之狠,用心之狠。
      (笔者按:1.钱要打的目标是濮;2.打人凶器是从屋子里带出来的,也就是说事先准备好的;3.凶器断成两截;4.杨赵濮三人混在一起。)
      赵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版:
      俗话说十指连心,我疼得大叫起来,林非从房间里奔出来,想要解救我。咬人者的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里举着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咬人者自己也承认,如果不是林非赶紧伸手挡住木棒,打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笔者按:1.钱要打的目标是濮;2.凶器也是从房子间里带出来的,3.凶器未断成两截;4.濮一出门便被打;5.濮赵杨在一起。)   赵二○○○年一月版:
      真是十指连心,我疼得大叫起来,我丈夫从房间里奔出来,想要解救我。她丈夫也从他的房间里奔了出来,双手里举起一根大木棒,朝着林非就残忍地抡了下来。因为她知道我们保存着林非被殴伤的诊断证明,所以在那篇进行人身攻击的文中也不得不承认,如果林非没有及时伸手挡住木棒,击中头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
      (笔者按:1.钱要打的目标是濮;2.凶器似乎是在现场拿顺手所拣的,未断成两截;3.濮一出门便被打。)
      杨版:
      我有一架晾手绢、袜子的小木架子,站在过道的靠墙处。我的身体在革命男女的操纵下,把那木架子上的五根横棍全撞碎了,架子倒地有声。我没看见他(钱)出来,只记得他举起木架子侧面的木板(相当厚的木板),对革命男子劈头便打。幸亏对方及时举臂招架,板子只落在胳臂肘上。……我锁上了门,两人站在门内,革命男女在门外用不知什么东西狠狠打门,打得砰砰响。恰好钱瑗带着居委会主任刘大妈来了,她们看见革命男女各拿着粗木棍打门(木棍是我家的墩布把儿),有一条木棍已打成两段。
      结论:从以上五种文本中我们至少可以断定:
      1.案发现场是杨、赵、濮三人在一起,赵与杨肯定在打,至于濮在干什么?不得而知;
      2.钱要打的是赵,而非濮,濮替赵挡住凶器;
      3.钱的凶器来自于案发现场;
      4.现场有断木棒,是赵家打门而致还是钱打濮所为,凭经验,若是钱打濮所为,断掉的将是濮的胳膊而非大木棒。
      (4)是谁在进行人身攻击、造谣?
      濮一九九七年版:
      不久之后,他的女婿被学校里定成“反党反社会主义”的“五一六份子”,他就整天咒骂这正倒霉的小辈。驸马爷觉得走投无路,竟刚烈地悬在树上自杀了。这事的前前后后,我们都看在眼里。
      (笔者按:岳父“逼死”女婿,这件事的全部过程,濮了解得一清二楚。)
      赵一九九七年版:
      在那样的年代里,政治的风云是变幻莫测的。到现在都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那第一号女造反派忽然失宠,从颠峰跌到了谷底,这风云突变当然就首当其冲地波及到“笑面虎”的女婿。于是,在一个漆黑的夜晚,他就跑到校园里的一棵白扬树底下,悬梁自尽了。于是人们就有了许许多多的猜想:她的丈夫仅仅是因为政治上的失算,就会走上自绝的道路吗?还是她们的家庭给予了他无力摆脱的压力呢?这个绰号‘刁德一’的精明青年,如果能够正确地对待祖国人民,一定能够获得改造自我重新做人的机会,可是究竟是什么巨大的压力才使这个刚过而立之年的他必须结束自己的生命呢?这几个问号,就成了当时人们议论的话题。
      (笔者按:岳父母逼死女婿,青年虽死,但有罪在身。)
      赵一九九七年版:
      这个岳母极有心机,她的一位老同事,著名的莎士比亚专家,曾经赠送给她两个绰号,一个叫做“笑面虎”,一个叫做“老妖婆”,这两个富有个性的绰号,很真实地描画出了她的本来面目。以当时的情境看,她攀附这个过去看不起的平民子弟做女婿,当然是为了分享那种炙手可热的气焰,所以虽然她已经高龄五十,说起话来,仍然是将身子一扭三弯,尽量向外界发射出狐媚之气。因为攀附上了这个造反派二把手,她的气焰也日渐高涨,但是她对这位给了她底气的女婿,仍然是从骨子里看不起的。
      (笔者按:只因杨的女婿是平民,杨家才瞧不起,以致逼死他。)
      另外,赵一九九七年版中以“笑面虎”指称杨者多达十二处,而钱家女婿则被称为“这个绰号‘刁德一’的精明青年。”按:“刁德一”乃革命样板戏中一著名反派角色。)
      结论:
      1.赵文中充斥着“老妖婆”、“笑面虎”、“刁德一”、“将身子一扭三弯,尽量向外界发射出狐媚之气”等污辱性语言,好像已构成对杨的人身攻击;
      2.对于钱的女婿王德一的死,赵濮夫妇一致认为是钱家逼迫而致好像也能构成诬陷罪;
      3.赵文称“笑面虎”一向都是出了名的说谎能手,“打小报告”也是她的拿手好戏。希望赵予以例证,否则按法律,也能构成诬陷罪;
      4.赵的三个版本中所叙述的“钱手中的大棒”依次为:出来时就举着(肯定式)――双手举着(不肯定式)――双手举起(说明大棒是在现场找的);
      (5)赵的三个版本对杨的称呼依次为:老妖婆、笑面虎――咬人者――她。
      显而易见,赵在每个版本中都在修改她的“诉状”,使之更趋于合理。
      (6)诊断书的真伪:
      无论是濮版还是赵版,都提到被打以后立即去看病的情节:
      濮一九九七年版:
      我赶往医院去治疗,一位善良的女大夫细心地用膏药给我敷上,很心疼地嘟嚷着,怎么能这样残忍地打人?
      (笔者按:是濮自己去的医院。)
      赵一九九七年版:
      我们忙去医院看病,当时的医生诊断书至今还保存在我们手里。
      赵一九九九年版:
      我连忙领着林非去医院看病,接诊的医生一边替他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辣,还开列了诊断的证明书,嘱咐我们好好防备打人者继续行凶。
      (笔者按:濮赵一同去的医院,而且是立即去的。)
      赵二○○○年版:
      我连忙领着林非去医院看病,接诊的医生一边立即替他敷药包扎,一边惊叹打人者的心狠手毒,敷药包扎之后,她主动地开列了诊断的证明书,嘱咐我们好生保存,以防备对方继续行凶,让我们有个准备,这份证明书至今还保存在我的手中……我们被咬伤和打伤之后,立刻离开房屋去医院治疗,因为我的手指正在流血。
      (笔者按:濮赵一同去的医院,而且是立即去的。)
      结论:据以上所引濮赵的文字,我们至少可以断定:
      1.濮说是他自己去的医院。
      2.赵的三个版本都说是俩人同时去的医院,并且是医生主动给开的诊断证明,为的是“防止打人者继续行凶”。
      3.依赵文所述,当时赵的手指被杨咬得“鲜血迸流”(赵2000年版),去治疗时赵的手指也“正在流血”,但是,在赵文的三个版本中却没有见到医生给赵敷药包扎的情节,我们只能猜测:要么这个女医生重男轻女,要么赵的手指没有流血,要么这个女医生不善良,要么就不是立刻去的医院。笔者认为是事后去的医院更合理,因为:1.据濮赵二人的文本,这个女医生不仅善良,而且有预防性,也懂法律,知道用这个诊断书可以防止再犯罪;2.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也会给赵流血的手指包扎一下的,而事实上没有。这说明:赵的手指没有流血,因为,事后濮赵去看医生时,濮的伤不会立刻消失,而赵的手指却不会总在流血,除非再被咬一口。那么这个作为重要证据的诊断书的真伪性就值得推敲了。
      (7)林非被打事实真相:
      根据当事人的五份“诉状”,可以认定这样一个基本事实:
      “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项革命措施,让“革命群众”住进“资产阶级权威”家里去。(暂用杨语)
      濮家在一九六九年被派住钱家。进住后,共同生活不久,两家的男主人一同下河南干校劳动,进住方的女主人也下放劳动。在此期间,钱女婿自杀。赵家保姆和儿子与杨和女儿仍生活在一起(住在一个单元里),濮赵曾一同请假回京探过亲(笔者按:这是一大关节,即赵家及赵家辩护者言当事人不在北京及杨文称濮赵二人窃笑“五一六”的关节所在,濮赵曾同时回京探亲是事实,至于有无窃笑之事,存疑。)一九七二年三月至七月,双方都回京,仍住在一起。一九七三年十二月,杨家请洗衣工,赵家要先洗,杨家不同意,便打将起来,濮被打了一棒子,杨家弃家出走。濮赵此后便独自使用这四室一厅的房子。
      如果读者对两家打架的事实还有什么疑问的话,笔者手头有这五种文本的复印件,如需要,笔者免费奉送,如果濮赵忘记了自己的文本的话,笔者亦可寄去,备为参考。另外,无论是杨文还是赵文都提到了一些人,除了已去世的钱钟书、钱瑗、王德一、濮母等人,想必其他人还都健在,也算是个历史事件的见证人,这些人是:
      1.濮赵两位都提到的“著名的文学批评家”,当时的“革委会主任”(据了解,这位文学批评家对此事的说法是:“鹊巢鸠占”);
      2.濮赵两人都提到的“十户”同时搬家后来都有成就的诸位专家、学者;
      3.军宣队领导余震同志;
      4.居委会主任刘大妈;
      5.当时文学所副主任唐棣华;
      6.不停地向赵家传递各种信息的“红学大师夫人”。
      7.为濮开诊断书的女医生。
      (8)赵版违反逻辑的一些问题:
      1.赵二○○○年版说:“我们当时是低薪制,买不起儿童摇篮,我们的儿子从未睡过摇篮又怎么能由她丈夫从楼下搬到楼上去呢?”从形式逻辑的角度上讲,买不起不一定就是没有。
      2.赵二○○○年版:此(杨家女婿,笔者注)人我只见过一面,看见的还是侧面,正在用抹布为他岳母充当家务小工,他从未跟林非和我说过一句话,当然就不可能和我们作过任何“交涉”。以前没有说过话,不等于以后发生事件不去“交涉”,说话和交涉是两个概念。
      濮家四个版本都存在着许多这方面的问题,笔者不再详录,有兴趣者可自去拜读。
      (9)究竟是谁要抓住这件事不放,是谁先发的难?
      从上述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出,首先提出这个问题并仍在念念不忘,意气还难平的不是杨,而是濮和赵。这个问题搞清楚了,以下的问题就好解决了。
      
      二、为什么发难?
      
      笔者在发现这个事实后,实在是想不清楚,不论是在情理上,还是在法理上,濮家都不在理,按常理,过错一方一般都愿意息事宁人,然而濮赵却不是这样,夫妻双双同时在一九九七年将这件事公开化,只是由于钱杨未予反驳,孤掌难鸣,没有引发强烈的反响。至于濮赵为什么同时出手呢,只能依据濮赵的文本进行推测了,如果有错误,望当事人及其他方家不吝赐教:
      (1)一九九七年,钱生病住院,已是口不能言,杨已八十有六,加以唯一的女儿重病缠身,钱家在此时可谓处境艰难,自顾不暇,这样做为当事人的一方,濮赵尽可以自说话话。赵语涉此事更是毫无顾忌;笔者说这句话也是有根据的,濮家保存了二十多年的诊断书,完全可以在这之前或更早拿出来,干嘛要等到一九九七年?
      (2)濮家并不认为在此事上自己有什么错误。首先,房子是公家分的;其次是你打了我,自己走的;第三,当时搬家的也不是我一家,而且,这些同时搬家的人以后也有“大名鼎鼎”的,说明,搬家的并不都是“坏人”;第四、是你钱家仗势欺人,难以相处,因为我们也曾与三户同住在一起,相处得像朋友一样;等等。所以一直等到一九九七年,夫唱妇随,有备而来。
      
      三、究竟谁是弱势?
      
      (1)钱家仗得是什么势?钱濮两家武打时,濮家版本中说杨家依靠的女婿是造反派和一个高官,事实是:造反派早在一九六九年就自杀了,还落得个“没有正确对待祖国和人民”(赵1997年版)的罪名,那位高官则是神龙首尾都不见,无政治优势;濮钱两家从干校回京同住时,已到了一九七二年,那时,钱与濮一样是一个“无名小卒”,无“文”势;当时,钱杨夫妇六十挂零,濮夫妇四十挂零,无“武”势,如果其中钱家当时有一势的话,流亡的可能就不是钱家了。
      (2)濮家一九九七年发难时,钱不能言,杨不能行,有名无实。直到两年之后,杨在处理完丈夫和女儿的后事后,于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反戈一击,谁是强势。希望双方论争的参与者把濮钱两家论战的原始文本看看。特别希望陆仁先生能对此事有个说法:1.写文章时是否看到濮家的这四个版本,从行文中,可以看出陆先生是看到的,但是为什么不向读者明确说明?2.什么样的文字能够“脏了”自己的文章?是“沙子”、“革命男女”还是“老妖婆”、“笑面虎”、“猫狗”?3.仅凭采访过某人获得的良好印象便为某人及其对立面下结论,是否符合逻辑?4.比较一下这五个版本,谁更像在写小说?
      
      四、濮赵版本中的用词解释:
      
      (1)“善良和公正”:赵版中只要求善良和公正的人对这件事进行判断,如果你判赵家正确,你便是善良和公正的读者,如果你判断赵家错,那你就不善良和不公正。同样,给濮开诊断书的女医生就是“善良的”。
      (2)“如果正确对待祖国和人民,一定能获得改造自我重新做人的机会(赵1997年版)”:这句话暗含这样几个层面:首先是你有罪,其次是不正确对待祖国和人民,第三,放弃重新做人的机会,即拒绝改造,自决于祖国和人民。多么熟悉的“逻辑”推理!
      (3).“我的身上流着我们民族正直、善良的血液(赵1997年版)”:据科学常识,人的血液里只可能流着“A、B、O、AB”型四种血型的血液,尚未听说有第五种血型。
      
      五、笔者的思考
      
      如果仅仅为这件事的本身费这么多的功夫在此饶舌,显然太不值得,“必然会影响自己趋于历史高度的反思了”(陆仁《反思“文革”岁月的胸怀与境界》),看来,每个人都是站在历史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的,如果濮赵不是从历史的角度出发,我想,也不会对这件事念念不忘的。既然大家都想到了一起,笔者想站在现实的角度说说自己的看法,否则也就辜负了濮赵的一番良苦用心,笔者斗胆一点,就教于方家:
      首先,我们不要忘记这桩公案发生在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期间。“文化大革命”要革谁的命?要革“封资修”文化的命!而钱杨两位在当时无论如何都只能算是“封资修”文化的代表人物。这样两个“封资修”在那种严酷的特殊环境中何以竟敢凶狠地打人?濮赵文章表面上指责钱杨仗着自己有一个造反派的“驸马爷”,实际上是在暗示钱杨仍然是资产阶级,他们不但对濮赵瞧不起,就是对其工人阶级的女婿也瞧不起,这是什么行为?用毛泽东同志的话来说:世界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亲不亲,阶级分,既然你钱家是资产阶级,我们革你们的命都没关系,住你两间房子算什么!这种心情的流露,在赵文中还不时有所见:“杨绛是很讲究保养自己的,吃鸡蛋只吃蛋青而不吃蛋黄,吃西瓜只吃瓜心而不吃外圈,她要把蛋黄和西瓜的外圈赏给我们,都被我严肃地拒绝了。因为我出生于清高的知识分子家庭,从小接受的家教就是“‘不受嗟来之食’”……“使我意气难平,而当我有时跟她的眼光交织在一起时,似乎也感觉到了她仇恨的心情,后来她丈夫如此凶恶地猛击大棒,更是证明了这一点。看来被殴打和咬噬命运,从开始就笼罩于我们头顶了。”(赵2000年版)”读者不要小看这几笔,也不要以为赵是在说杨家因赵家进入了她家才这么仇恨,细读赵文,读出来的是:杨对革命群众有着天然的仇恨心情,对革命不满,不管是谁进住她们家,只要是无产阶级,就不会有好结果,包括她的女婿,不也被杨家逼死了吗?其次,革命群众是奉命行事,我们的血液里流的是“民族正直、善良的血液,我热爱自己的同胞和祖国,而对个别一贯仗势欺人的家伙,却绝不会弯曲自己的腰板。(赵1997年版)”濮在与钱钟书的“比较”里闪烁其词地援引某某不具名的名学者的话,称钱的学问是“七宝楼台,眩人眼目,碎拆下来不成片断”,也在暗示:钱的学问对国家、民族有什么用,我是一直热爱祖国和人民的,没有做对不起祖国和人民的事,就是我做了错事,也是出于对祖国和人民的热爱,这让人想起“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的“文革”逻辑来。其次,我们这些进住的根红苗正的优秀分子,也照样能做出学问来,有许多人现在成了名家,这不充分说明我们进对了吗?第三,当时受到迫害的不只是你们,我们不一样在劳动吗?并被累病了,等等。总之,用一些琐碎的事实,故意撇开“文革”的的性质,把一场政治斗争,淡化为“家庭”琐事,但在字里行间又处处埋藏机锋:只告诉读者,当年的生活是多么苦,做一个善良、正直、热爱祖国和人民的人有多么难,好像这一切都是杨绛们造成的。此言一出,便真的很是赢得了一些人的同情,有些人天真地误以为濮家是文化弱者,更有甚者,有些人则恍若天外来客,仿佛全不知道中国有过一场“文革”运动似的。多年来,一些有识之士一直在呼吁建立一座“文革”博物馆,好让后来者知道这些事情的本来面貌和一些人的真实的所作所为。看来,这个警示在今天仍有其相当的实际意义,那些念念不忘“文革”的“青春无悔派”们,其中个别人还算是某些行当里的有头有脸的人物,或成为某领域的“著名“专家学者,不论是出于什么心态,不时地在各种事上对“文革”进行“趟混水”,这种事情已经有些苗头了,正像萧为先生所说的:“当年手脚不干净的人,当然乐于将这种隔膜误解扩大化,把水搅浑,将铁案混淆为‘疑案’,‘疑案’翻转作为‘无头公案’或‘无是公案’”(《书屋》2000年第8期),这里,笔者要再加一句:然后再进行“翻案”。
      通过对这件事的认识,笔者也希望作为读者,首先做一个不善良的读者,对那些张口祖国人民、闭口人格高尚,张口正直、闭口革命的人一定格外小心,革命、革命,有多少罪恶假汝而行!现在革命不吃香了,便拉出祖国和人民来,就更要小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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