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手敬礼是舶来品。清朝曾国藩的团练(湘军)和后来袁世凯的小站兵,并不通行“敬礼”。直到德国军官汉纳根任北洋水师军事顾问后,军队作揖的礼节才改为碰帽檐的“敬礼”。 中华民族向来不排斥外来的东西。譬如食物:石榴、 芝麻、菠菜、葡萄等,凡是现代汉语里涉及到“胡”字的,都是秦朝后从外国(西域)引进的,如胡椒、胡琴、胡豆(又称蚕豆)、胡瓜(又称黄瓜)。这一些东西被国人接受,是因为它有着某种优势。作揖礼被举手礼取代,道理是一样的。
举手礼,譬如民警的敬礼,比起老外军官的敬礼姿态,就更庄重;但寓意是一样的。其源自古印度的敬礼(现在中印边界居民的舞蹈中也能看到),只要手势超过眉毛,就意味着“崇高”。敬礼,能用动作来表达一种对崇高事物的景仰,譬如对国旗。拱手作揖,就无法表达这类感情。
向人物敬礼,例如执法的交警对驾驶员或行人,除了是一种礼节外,还有着表示“执法的权利是国家与人民赋予”的涵义,中外鲜有例外。前几年,有一位交警向违反交规的行人敬了礼,无奈那行人不明白敬礼的意义,弄得交警敬了几十次礼,人格的力量固然是凸现了,但执法者敬礼的“崇高”内涵荡然无存。我看过一段美国某州的处置交通违章现场录像,也和敬礼有关(由违章车后面的车辆驾驶员摄录,有同期声)――某车超速,公路警拦下;到违章车辆正驾驶座位边,敬礼,先告知对方权利,然后指称其违章,要罚款。驾驶员开始出口不逊,公路警宣读法律条款,加倍罚;接着驾驶员歇斯底里大发作,用手指着警察破口大骂,并往窗外丢东西泄愤;公路警不为所动,说根据法律某条款要如何如何处罚。驾驶员顿时蔫了,认罚!看完这一节,我为那个公路警察敬礼(仅一次!)后焕发出的法律尊严而折服。
我们怎么不引进这样的“敬礼”?
中国人自古重礼仪。前面提到的作揖,都在礼仪范围内。但“礼”的内涵不是见人笑眯眯,而是“规矩”或“法规”。
“礼”是什么?我以为古人早就给出了答案。“礼”,是能够融化在“敬礼”一类形体动作里的精神层面上的东西。它毋需成文,但其特有的规范和约束却能够深化到心灵深处具有长效的功能。
最好的例子是交通宣传口号:“礼让三先”,其“礼”的内涵在于驾驶员对于交通法的理解,否则就无法完成形式上的“礼让”。
再回到举手敬礼是舶来品的话题,实在是引进了好的形式!中国传统的“礼”的内核,却没有及时填补进去;我认为是一种文化的缺失,这涉及到公民的素质。什么时候,我们的民警执法时一敬礼,违法者或需要受助者,马上能“感觉”到什么,到那时,社会规范才成为社会发展的推动器。
发稿编辑/陆海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