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总结
  • 工作计划
  • 心得体会
  • 述职报告
  • 事迹材料
  • 申请书
  • 作文大全
  • 读后感
  • 调查报告
  • 励志歌曲
  • 请假条
  • 创先争优
  • 毕业实习
  • 财神节
  • 高中主题
  • 小学一年
  • 名人名言
  • 财务工作
  • 小说/有
  • 承揽合同
  • 寒假计划
  • 外贸信函
  • 励志电影
  • 个人写作
  • 其它相关
  • 生活常识
  • 安全稳定
  • 心情短语
  • 爱情短信
  • 工会工作
  • 小学五年
  • 金融类工
  • 搞笑短信
  • 医务工作
  • 党团工作
  • 党校学习
  • 学习体会
  • 下半年工
  • 买卖合同
  • qq空间
  • 食品广告
  • 办公室工
  • 保险合同
  • 儿童英语
  • 软件下载
  • 广告合同
  • 服装广告
  • 学生会工
  • 文明礼仪
  • 农村工作
  • 人大政协
  • 创意广告
  • 您现在的位置:六七范文网 > 爱情短信 > 正文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防范_如何防范知识产权风险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5-13 04:41:04 点击:

      内容摘要:研究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防范,对于推广知识产权证券化及企业融资有着重要的意义。本文采用规范的分析方法,从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种类及流程为切入点,深入分析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及防范对策。研究结果发现,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主要来自基础资产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因此,笔者提出了应加大对基础资产的严格把关、构建公示机制、订立契约或合同分担风险的建议。
      关键词:知识产权 证券化 风险 防范
      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是指以知识产权权利本身为基础资产而进行的证券化交易。在此种证券化交易中,基础资产是知识产权权利本身(如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而非知识产权商品化所衍生的债权(如专利许可收益权),其支付证券本息的现金流量来源则是利用该知识产权进行商品化所产生的收益,商品化的形式包括对知识产权的实施(如专利产品的生产制造)、知识产权产品的销售以及知识产权的许可和转让等,证券化产品投资者则通过知识产权商品化所产生的收益来获得报偿。作为一种新型的融资方式,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诞生,是金融创新与知识创新的有机融合。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实现了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其发展的过程也受到了许多方面的约束。如何降低和防范风险成为推广运用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基本要求,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核心依然是如何控制和管理风险。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种类及流程
      (一)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种类
      知识产权证券化是资产证券化的一种,是在金融创新和知识产权管理日趋完善逐渐发展起来的融资方式,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其发展过程中,可以分为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知识产权债权证券化和知识产权担保贷款债权证券化。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是由知识产权本身的专利、商标、著作及所有权产生的一切权利,不涉及到知识产权衍生出来的产品,是商品的一种基础资产,其证券化主要通过该知识产权的大批量生产、授权或是转让产生效益,购买债券的投资者则是通过效益的多少进行按比例获得回报,由于对这种权利证券化后未来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所以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风险相对较高,很多信用评级机构对这种证券化所给出的信用级别一般不会很高,投资者也很少愿意购买该种债券(黄光辉等,2009)。
      知识产权债权证券化是对未来的收益进行评估,对目前已有的基础资产进行发行债券,例如对某部电影大片未来的票房收益进行债券发行以获得资金周转,这种方式比知识产权权利证券化范围要小,风险可以预见,因此,受到了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青睐,成为目前最多的证券化方式。
      知识产权担保贷款债权证券化是把知识产权作为抵押物,向商业银行取得短期贷款,这种方式银行通过自身内部的信用评级考虑是否给予拥有知识产权的公司进行融资行为,商业银行在抵押期内有权将知识产权进行再次融资,这种方式实际上是向银行的一种抵押贷款,利率相对较低。
      (二)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流程
      知识产权证券化流程主要可以分为三个组成部分。首先,由发起人对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进行综合考察,确认不存在权利纠纷的前提下将知识产权转移给特设机构,由特设机构组建资金产池,将知识产权的基础资产与发起人的其他权益分离开来,使基础资产具备一定的独立性,特设机构将邀请信用评级机构对该知识产权进行信用评估,在适当的条件下给予信用增级,并通过公告的形式进行公布,便于投资者了解基础资产的信用程度,达到提高发行债券过程中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应娟等,2006);其次,发起人通过融资机构直接发行债券,从投资者手中获得资金,拥有债券的投资者凭借其持有的权益凭证而获得基础资产在未来一定时期内产生的现金流的收益权,以此来获取投资回报;最后,在证券发行后,需要安排一个服务机构对证券化的资产池进行管理,负责收取和记录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量,并将这些收益交给特殊目的机构,再由特殊目的机构按照规定分配给投资者,以还本付息(张宏宇,2009)。
      从流程中可以认识到,只要交易方各自遵守要求去完成任务,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由各方分开承担,一切都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形成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机理在于当实际操作的时候,由于知识产权证券化属于结构性融资,其风险的产生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全部化解。主要的原因还在于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资产池是否能获得持续的资金来支付本息,以及市场外的法律等制度因素。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分析
      (一)基础资产风险
      在知识产权证券化过程中能否取得持续的现金流,是发行债券成功的关键,因此基础资产风险又可称为现金流风险。对知识产权进行合理准确的评估是进行证券化融资的基础工作,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属于无形资产,相对于机器设备等有形资产的评估要复杂,最终的评估价值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和不可预见性。首先,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之前必须进行价值评估,不管采用成本方法还是收益方法,比起其他普通的资产(例如房产、黄金等),评估难度较高,标准是否统一成了知识产权证券化债券发行价格的一大难题(万瑶华,2011)。同时,在将知识产权资产转让给某一个特定的机构进行营运时,可能会使该资产同其他资源的互补产生隔离的现象,无法充分发挥最大的价值功能;其次,当知识产权证券化顺利成功发行债券后,由于知识产权价值本身属于动态过程,随着市场结构和需求的变化也会发生变化。一般来讲,知识产权比普通商品的价值波动性更大,当市场出现新的流行因素或是技术发生革新以后,原有的知识产权就面临着被淘汰的风险,现金流的持续供给就会产生危机,再加上盗版等现象的屡禁不止,更加大了知识产权证券化基础资产的风险。
      (二)法律风险
      首先,对于专利和商标来讲,在向主管机关申请所有权的时候,办事人员由于受到知识、经验、条件的约束,可能会出现疏忽,在条件不是很成熟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专利和商标证书。而当第三方向主管机关申请该专利、商标侵权或无效时,实际上就宣告了该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失效,特设机构就自动解除了支付使用费的义务,现金流无法持续供给(李海生,2011)。而对于著作权来讲,一般在进行审查时也无须太多的严格把关,对作者是否属于原创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到后期就有可能会有人提出质疑,给证券化的后期法律纠纷带来了很大的风险。   其次,不管是专利、商标、著作还是衍生的债务知识产权,都存在权利归属模糊不清的风险,尤其是作品和发明更是公示制度的缺失经常出现混乱的现象,一旦出现这种归属不清的情况,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特设机构就有可能会出现遭到第三方的权利要求而无法正常进行资金集聚,对基础资产的稳定性产生重大的影响,进而影响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整个过程。
      最后,当知识产权证券化产生的纠纷无法调解时,就会产生诉讼的风险。一旦诉讼,就会产生各种费用,增加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成本,影响证券化的现金收益分配,对于知识产权基础资产信用评级也会带来不利的影响,而且一旦诉讼失败就会给知识产权证券化设置众多的障碍风险。
      (三)交易结构的市场风险
      传统的资产证券化,只要债务人不发生违约的行为,定期支付确定的金额就可以实现证券化的顺利进行。而知识产权证券化则不同于传统的资产证券化,存在着交易结构的市场风险。一般来讲,当最初的预付费完成以后,后续的费用会随着知识产权证券化交易后的收益变化而产生市场波动,当经营者面对市场环境经营成功时,资产池的现金流会得到持续供给,一旦经营出现问题,证券化的收益就无法得到充足的保证,进而影响资产池的结构(李建伟,2006)。因此,必须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资产池进行准确的估量,而进行估量的标准又会受到来自市场状况、经营者自身能力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无法做出及时的判断。
      此外,由于我国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监管不是很严格,一旦某项知识产权通过证券化进行融资以后,所有者又将该知识产权出售给其他方,则原先的被许可人会面临市场的多方竞争,进行知识产权证券化后的收益会大大降低,导致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现金减少,最终影响债券本息的支付。
      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加大对基础资产的严格把关
      加大对基础资产的严格把关是确保知识产权证券化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确保优质资产顺利转化为现金流的重要保证。首先,应充分掌握进行证券化的知识产权的真伪,对于商标、专利等是否存在与他人纠纷的现象,排除明显的系统性风险。对经过精心挑选的优质知识产权委托专业的评级机构进行综合评估,从中再挑选出最合适进行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融资;其次,采用鸡蛋不能放在同一个篮子里的方法分散风险。采用多个知识产权构建资产池的方法建立群组化,保证后期有持续的现金流能注入资产池,只要一个知识产权获得市场的认可就可以弥补其他知识产权的损失。
      按照简单的数理法则,知识产权资产的组合则可以分散和降低因市场变动或个别被许可人违约而导致的现金流量不足的风险,单个知识产权资产现金流的断裂不会在整体上影响整个资产池现金流的稳定供给(孙春伟,2010)。当然,在构建群组化后应尽量避免证券化的知识产权投向同一领域从而导致资产池现金流的不稳定,比如,某一专利发明如果只投向生产建设的一个领域就局限了投资者的范围,就无法起到分散资产池市场的风险。
      (二)构建公示机制
      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实践证明,加大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合理监管是成功的重要原因之一。特别是美国为了防止知识产权涉嫌侵权等行为的发生,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公示制度,利用发达的现代网络技术,把所有进行证券化的知识产权在网上公示,以及后期的转让、担保等行为也可以在网上查询,公众可以借此平台实现监督的作用。我国在规范知识产权证券化的过程中,一般的公示仅在主管部门内部展开,但对于公众来讲,很难在大众信息平台查询到,为此,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建立起公示机制达到监管的目的,也给交易者提供信息查询避免知识产权的争议。除此以外,我国目前针对资产证券化的法律只有《公司法》、《证券法》等,尚未有一部专门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构建一部专门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法律已势在必行,通过法律的制定与完善,可以从制度上杜绝侵权等行为的发生,并为一旦发生纠纷提供诉讼依据。
      (三)订立契约或合同分担风险
      为了应对知识产权证券化后出现的交易结构市场风险,各交易方可以通过契约或是合同的形式进行约束构建未来债权制度。首先,由于知识产权本身具有的模糊性,即使专业的行家有时也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为此发起人可建立担保程序,一旦知识产权在证券化过程中,由于信用评级等环节出现偏差,由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来化解未来的债权风险;其次,在合同中约定建立替代资产的机制。当知识产权许可人在进行证券化过程中经营不善无力维持下去时,可以要求将该知识产权进行转让或是替代原有资产继续在资本市场融资,保证资产池的现金流;最后,在合同中约定,当知识产权一旦授权一方进行证券化后,应限制发起人向多方再进行重复授权,避免因知识产权人多重授权给证券化现金收益带来的风险和纠纷风险。
      参考文献:
      1.钟瑞栋.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防范的法律对策[J].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2.黄光辉,朱雪忠.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研究—基于知识产权特性的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09(12)
      3.应娟,张益新.信用评级机构收费模式探讨[J].上海金融,2006(6)
      4.张宏宇.知识产权证券化中国企业的应用研究[D].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09
      5.万瑶华.信用评级机构及监管缺失对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及启示[J].云南社会科学,2011(3)
      6.李海生.中国知识产权的证券化融资管理研究[D].编辑之友,2011(9)
      7.李建伟.知识产权证券化:理论分析与应用研究[J].知识产权,2006(1)
      8.孙春伟.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制度缺失与完善[J].学术交流,2010(9)

    推荐访问:证券化 知识产权 防范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