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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远东审判60年祭 远东审判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8-12-27 20:56:41 点击:

      60年前,1946年5月3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在东京宣布开庭。审判日本战犯,是人类基于正义和平的原则以及国际公法的惯例而进行的文明对野蛮的严正审判。远东审判持续了近3年,其中波澜起伏,悬念迭生,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
      1945年9月2日,在中苏美等国的强大攻击下,日本被迫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时,世界各国人民强烈要求公开审判日本战犯。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先后发出5道战犯拘捕令,将东条英机等战争嫌疑犯拘押在东京巢鸭监狱。12月16到26日,苏、美、英三国外长在莫斯科举行会议,议定并征得中国同意:设立盟国管制日本委员会,以便落实日本投降书的各项条款。1946年1月19日,麦克阿瑟下令设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地址定于东京。
      其时,战争刚刚结束,为了减轻及开脱战争罪责,日本政府曾提出自行审判战犯,但遭到了同盟国的一致拒绝。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中国,苏联、美国、英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菲律宾11国代表组成。庭长是澳大利亚人卫勃,他刚正不阿,但有时有些刚愎自用。首席检察官是美国司法部官员约瑟夫・季南,他非常强悍和果敢,人称“魔鬼检察官”。中国派出的法官是立法院外交委员会主席梅汝�,检察官为原上海高等法院首席检察官向哲浚,他们两位都是留美法学博士,是当时中国优秀的法学家。
      
      正义与邪恶的较量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采用英美法系,采取对质制,以证据为中心,首先假设被告无罪,控辩双方就证据进行辩论,法官如果认定证据不足,可以拒收。被告们得到充分的辩护权利,由日美两国著名律师组成庞大的国际辩护团,使得法庭的审理过程充满着激烈对抗。
      1946年4月29日,首席检察官季南向法庭递交了起诉书。控告日本战犯犯有55项罪行,控诉日本法西斯在“大东亚共荣圈”等幌子下对中国、东南亚各国人民所实行的极其残暴的统治。同一天,起诉书被送到了东条英机等28名被告手中。
      5月3日,法庭正式开庭。首先宣读起诉书,对先后被捕的28名甲级战犯进行起诉。法庭几乎每天都座无虚席,日本民众要求旁听的十分踊跃。刚开庭,日本律师团竟要求曾参与新几内亚日军犯罪调查的庭长卫勃回避,企图来个下马威,但立即遭到全体法官会议的拒绝,给了日本律师团以当头一棒。接着日本律师团又以1946年前国际法中没有破坏和平罪而对法庭的司法管辖权提出质疑,季南立即以1919年《凡尔赛条约》、《开罗宣言》等为依据,进行针锋相对的反击,保证了法庭审判的正常进行。
      中国是遭受日本侵略时间最长、受害最深的国家,对日本侵华侵略犯罪的认定,是整个东京审判中的重头戏。中国检察团决定将1928年皇姑屯事件作为控诉罪犯的起点。最初首席检察官对此表示怀疑,但向哲浚指出,一个国家制造阴谋炸死了另一个国家的首脑,这不是战争行为吗?于是被法庭接受。为认定被告犯罪,中国检察团组织了伪“满洲国”皇帝溥仪等出庭作证,指认日本策划建立伪满、其本人失去行动自由的事实。溥仪连续出庭8天,创造了远东法庭作证时间最长的记录。对于日军在“七七”事变中开的第一枪,中方提供了宛平县长,29路军副军长等重要证人的证言。南京大屠杀受害者梁廷芳、伍长德以及国际人士贝德士、马吉的证言,揭露了大屠杀的暴行;由于战争时期日本政府隐瞒真相,一般民众根本不知道“皇军”在南京令人发指的兽行。证人的证言,引起了日本社会的极大震动。
      对于号称要与中国人大战300回合的坂垣征四郎,势单力薄的中国检察团从上海搬来东吴大学毕业的英美法系专家倪征(日奥)。倪以首席顾问的身份火速增援,他们夜以继日地搜寻材料,在日本政府档案中发现了大量侵略证据。坂垣的第一个证人是“九一八”事变时的日军联队长岛本,出庭后岛本宣称,当天他并没有接到任何命令,而是在朋友家喝醉了,第二天才知道事变爆发。中国检察官当即指出,一个糊涂的醉鬼怎么能够是可靠的匠人呢?庭长立即将其逐出法庭。中国检察团在法庭上,运用精深的法律知识和斗争策略,舌战日本侵华元凶,完全压倒了被告、被告证人和辩护律师的嚣张气焰,出色地完成了任务。
      
      公正的判决
      
      法庭设在东京市谷山的前陆军士官学校,战争时这里是陆军省和参谋本部所在地。从1946年5月3日开庭,到1948年11月12日,审讯历时两年零7个月,这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时间最长的国际审判。期间公开开庭818次,英文庭审记录4.8万余页,包括日本在内的12个国家共419名证人出庭作证,779人书面作证,有关证据资料达8000件,其中检方提供的证据资料21200页,辩方提供的证据资料26800页,《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长达1231页,对日军侵华、日军在太平洋战争、在东南亚的罪行进行了控诉。法庭用了整整7天时间,才宣读完毕。
      1948年4月16日,经过漫长而艰辛的审判,审理程序全部完成,庭长卫勃宣布等候判决。梅汝�主写《日本对华侵略》部分,长达200多页,首先获得了法官会议的通过。此后,法官们对被告逐一量刑。这时中国政府给梅汝�发来了“东字1103号密电”,指示要严惩战争罪犯。梅汝�表示“自当竭其绵薄,为我国在此次空前国际法律正义斗争中之胜利尽其最后之努力。”但由于对国际法精神理解不一和法律体系不同,11国法官对主要被告是否要判处死刑发生了严重分歧。庭长卫勃的想法最古怪,他主张将战犯流放到一个远离陆地的荒岛上去。印度法官帕尔则提出所有被告无罪释放,理由是“世人需以宽宏、谅解和慈悲为怀”。法国、澳大利亚法官以本国已废除死刑为由而主张轻判。在这一过程中,梅汝珊法官做了大量工作,美国、英国、加拿大法官也主张判处死刑以严惩战犯。最后,11名法官以秘密投票方式决定战犯的生死去留。
      1948年11月12日,法庭进行了最后一次也就是第818次开庭,卫勃庭长宣布:所有日本被告有罪。在28名甲级战犯(其中2人在狱中病死,1人被诊断患有精神病而中止受审)中,东条英机、土肥原贤二、广田弘毅、坂垣征四郎、本村兵太郎、松井石根、武藤章等7名战争狂人被判处绞刑,16人无期徒刑,2人有期徒刑。10天后,7名甲级战犯被执行绞刑,火化后的骨灰被抛洒在荒野上。
      
      意义与历史价值
      
      远东审判是司法程序和司法正义的结晶,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张扬了理性、公平、正义”,是国际法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远东审判也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声望,中国积极认真地参加了审判,发挥了重要作用。
      当然,与纽伦堡军事法庭一样,东京审判在消除日本军国主义的政治、经济根源方面尚留有缺憾,同时也有许多明显的缺点。主要表现在,一是作为日本发动侵略战争的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的天皇没有被追究战争责任;二是美国从本国立场出发,主要追究的是对美太平洋战争的日本战犯,三是在审判后期,美国出于自己远东政策的需要,放松了对部分重大战犯战争责任的追究,如1948年宣布释放19名重要战犯,1950年又在刑期终了前释放了所有日本国内在押战犯。其中被称为“满洲之妖”的岸信介还于1957年出任日本首相,其内阁成员半数为曾被清洗的战犯。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东京审判应达到的效果,使战后对日本军国主义和战争犯罪的清算并不彻底。
      而其中最大的遗憾在于让天皇裕仁逃脱了战争责任的追究。梅汝�指出:“在第二轮的审判过程中,我们得到无数的证据,足以证明他(日本天皇)即使不是日本侵略战争阴谋的发起人之一,至少也是一个消极的阴谋的参加者。这一点,即足够构成他从犯的罪名。”事实上,多数法官包括庭长卫勃也认定日本天皇裕仁有罪。但是,由于当时的美国政府根据自己全球战略的需要,制定了对天皇的处置方针:保留天皇制,不逮捕、不起诉天皇,但在新宪法中,天皇只是一种象征性存在。从而将裕仁排除在被起诉战犯的名单之外,这给战后日本一些政治人物拒绝正视那段侵略历史留下了后患。
      (项飞摘自2006年4月30日《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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