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是每月有2000元退休金和一套住房的90岁高龄孤寡老人,一位是50多岁勤劳朴实、生活拮据的进城务工农民,一纸不寻常的协议将他俩绑在了一起:“儿子”给“父亲”养老送终,可继承所有财产。如今,特殊的父子关系已持续了13年。
在我国,养老有多种方式,诸如养儿防老、社区养老,还有眼下被热议的“以房养老”,但这种“协议养老”的方式还不多见,它会被社会认可吗?又具有什么法律意义和社会意义呢?
签订“父子协议”可继承财产
在郑州市陇海西路一个家属院,有这样一对“协议父子”,父亲叫周国安,今年90岁。儿子叫赵长善,今年55岁。让人们感到意外的是,这一对父子没有血缘关系,父亲是土生土长的郑州人,儿子则是从农村“租”来的。
之所以“租”来这么一个儿子,是因为周国安老人没有儿女,为了能找到一个给自己养老送终的人,他才想出这么一个法子。这一切还要从十多年前说起。
赵长善仅有小学文化,来自河南长葛市的农村,父母早亡。赵长善育有两儿两女,1994年春,大女儿出嫁了,另外三个孩子都在读书,虽说家里有五六亩田地,但开销很大,日子非常拮据。
1994年8月,赵长善在亲戚的介绍下到郑州打工。在一家工厂,他找了份打扫卫生的活儿。由于勤劳朴实,再加上踏实能干,赵长善很快赢得周围群众的尊重。不久,赵长善就遇上了“父亲”周国安。
那天,赵长善在家属院打扫卫生,收工后,看见常在院子里捡垃圾的一位老人正在费力地洗衣服,此人正是周国安。赵长善于是热心地走上前说:“老人家,我帮你洗吧!”周国安抬头看了看,谢绝了赵长善的好意。
五天后,赵长善正在厂里扫地,周国安老人主动走上前来,问赵长善家在哪里,家中都有什么亲人,赵长善一一如实作答。没想到老人沉默了一阵子,竟然脱口问出这样一句话:“我想认你当儿子,行不?”赵长善感到始料未及,非常迷惑,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周国安老人说,自己是快80岁的人了,老伴早已过世,自己又无儿无女,一直想找个孩子给自己养老送终,自己目前每月有2000多元退休金,如果有人愿意,他去世后就把房子等所有财产留给那个人。
赵长善觉得城里的孤寡老人真可怜,他心有所动,想想自己一个农村人,穷得叮当响,不就是赡养一个老人嘛!再想想将来,还能得到老人城里的遗产,这样也能给自己贫困家庭解决许多实际问题,赵长善感觉划得来。
周国安老人要求的条件很“苛刻”,如:家中必须儿女双全、父母已经过世,家人也同意接受老人等等。所有这些条件,赵长善均符合。周国安于是让赵长善跟家人商量好,同意了就签个协议。
不久,赵长善回了趟老家,将详情告知家人。经过一番细细商议后,家人表示同意。
郑州这边,周国安老人也是放心不下,出于种种考虑,他又跟随赵长善来到长葛的家中,一连“考察”了两趟,这才感到满意放心。1994年11月20日,双方正式签订一纸《遗赠扶养协议》。协议中,甲方为周国安,乙方为赵长善,内容如下:
一、乙方在扶养甲方期间,愿改姓,随甲方姓氏,即姓周,姓名为周长善。
二、在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同意乙方的户口可以不迁移(注:乙方户口在长葛),但乙方必须保证对甲方的日常生活照顾(如吃、住、衣、行等)。
三、乙方对甲方应像对亲生父亲一样照顾,做到有病及时治疗,精心护养。
四、乙方为甲方送终,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百年以后,尸体火化,不吹喇叭,不披麻戴孝,骨灰盒挑选中等的。
五、甲方同意在去世后,乙方可在春节、清明节、周年时为表示对老人的怀念之情,进行祭奠。
六、甲方同意去世后,本人的所有财产均由乙方继承。
签订协议后,在周国安老人的要求下,双方还特意到长葛市公证处进行了公证。
编号为“(1994)长证民字第146号”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书上写明,双方于1994年11月20日自愿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在协议上签名、捺指印,双方签订上述协议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下有公证员张某的签名和公证处的公章。古怪的父亲与听话的儿子
协议及公证一系列手续办妥后,赵长善仍在厂里打扫卫生,在厂里的一间小房里租住,周国安继续在厂里捡垃圾,但老人一旦有事需要“儿子”帮忙,赵长善一概听从,跑前跑后。十多年来,每天如此。
家属院的一位老太太回忆说,她和周国安原是同事,周国安1959年进厂后,一直当仓库保管员,专门收集厂里的废料,常常被评为节俭标兵受到表彰,几十年来,老人养成了捡废品的习惯。
2004年厂里改制后,赵长善没了清洁工的岗位,于是搬去和老人一起住,这样既省下房租又便于近距离照顾老人。老人的房子有20多平方米,赵长善来后,老人把三四平方米的厨房腾出来让他搭床,旁边再摆张桌子,“儿子”就这样住了下来。
因为确定了“父子关系”,老人这些年不再见外,工作一辈子攒了不少钱,都陆陆续续给了赵长善和他的家人。周国安老人并不缺钱,并且每隔一天就去附近浴池洗一次澡,还时常买些水果和饮料,但是,老人有个怪毛病――喜欢整天扒垃圾、捡废品,整个屋里弄得遍是刺鼻的气味。
走进老人的屋子,你会发现简直是一个垃圾中转站。房子本身就不大,除一张床外,其他地方全被废品占据,连半空中都悬挂着废铜烂铁,一条仅容一人通过的窄缝通到阳台――那里是厨房,除煤炉、炊具外,四周也全被废品占据。
没办法,老人只有这么一个爱好。作为儿子,赵长善感到能理解。每天,老人骑三轮车出去捡废品,一天下来能卖十多块钱。也有其他收获,如老人穿的衣服也是捡来的。有些捡来的东西用不上也卖不掉,但就是舍不得丢,堆在屋里不让动,如果乱动,老人会不高兴。
老人的生活习惯很有规律,每天早上6时吃早饭,上午11时吃午饭,下午5时左右吃晚饭。赵长善说,老人太节俭了,连蔬菜都很少吃,因为牙齿脱落,老人吃的东西都要煮成面糊状。馒头太硬,常常放到热水中泡着吃。老人身子骨尚可,能自己动手就不会麻烦儿子。比如一日三餐,两人各自做各自吃。除非病倒,老人坚持自己能做的事情自己做。
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老人节省得连电都不舍得用。
老人的床头放置着一大堆蜡烛,这是花50块钱买来的,够用上大半年。赵长善早已适应了这种节俭,从没抱怨过半句。还好,赵长善住的屋临街,路灯的光可以照进来,但每天下午4点多就得做晚饭,提前吃完洗好,省得摸黑。
由于长时间受老人的熏陶,赵长善闲时也出去遛街,捡些饮料瓶子等废品回来。不过,老人有言在先,捡来的东西泾渭分明,各归各的,老人的东西赵长善不能动,卖废品时也分开卖。卖废品前,老人会让儿子帮忙称好重量,以防受骗。
如今老人90高龄了,因为耳背,必须大声说话才能听见。在天气不好或身体不舒服的情况下,老人会过来让儿子出去买东西、取药或者看病,其余时间都待在各自屋里。
老人所在的地方属郑州市大学路街道。事实上,为照顾老人的生活,社区的工作人员曾劝老人到敬老院安享晚年,可他习惯了自由自在的生活,不愿去。后来,工作人员还在老人家中安装了爱心门铃,便于有急事呼叫,可惜他很少利用,觉得没有必要。
在邻居们看来,周国安算是有福气的,认养这样一个听话的儿子,生活上很方便,一旦有事身边有人及时知道,逢年过节时或老人生病时,“儿子”的孩子们也都来看望老人。只是有些邻居觉得,“儿子”太老实了,凡事都听老人的,还有那些古怪习惯,换了别人估计都受不了。对于这些,赵长善觉得没什么,老人喜欢这样过,顺着他就是了,时间一长也就习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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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儿子”一点点建立信任
尽管周国安老人的性格有些古怪,但每当提起“儿子”、“孙子”时,老人时常会露出少有的笑容。老人会主动向人介绍,自己的儿子叫周长善,还自豪地说起家中的两个“孙子”,还有“重孙”,连儿媳、孙媳算上一共十多口人,老人记得非常清楚。
假如有人劝老人,都这么大年纪了,好好享福吧,整天捡什么垃圾!老人会连连摆手,说咋不缺钱呀,一大家子人呢,多攒些钱,还要供重孙上学呢。老人说,多苦的日子他都过过,现在日子好了,但勤俭节约的习惯不能丢。在没有认赵长善当儿子前,周国安省吃俭用攒的钱曾多次捐给了社会。有了儿子后,他前后攒下的十多万都给儿子一家了。
事实上,老人先前也认养过两个“儿子”,但都不成功。
在遇到赵长善前,老人曾认养过两个孩子,均来自直系亲属家,也先后签过遗赠抚养协议,还曾到郑州市公证处进行公证。回想起那些往事,老人有些辛酸。
可能是老人性格孤僻等原因,认养之后,“父子”关系长时间不融洽。老人说:两个儿子一点也不听话,更不孝顺,心眼也多,夏天关电扇热我,冬天打开窗户把我冻醒,我不满意就取消了协议。
对当前这个儿子赵长善,老人非常满意。老人说这个儿子很听话,待人不错,还有儿子的家人,待人亲切挺好的。总之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没有一点隔阂。赵长善说,即使签了协议,老人对自己的信任,也是一点点建立起来的。通过这十多年的磨合,老人彻底相信了儿子待自己是真心的。
2006年的一件事,使老人对这个“契约儿子”开始完全信任。
周国安在厂里享受老干部待遇,看病费用全免,可不到万不得已,他是不去医院的,觉得不能给国家增加负担。2006年7月30日,一直感到头晕的老人上厕所时,突然倒在了地上,门口的赵长善看到,赶忙过去搀扶,将老人扶到床上后,又及时拨打120。医生检查的结果是脑梗塞,要求住院治疗。老人住院的一个月里,赵长善一直在医院病床前伺候,爱人和孩子们也专程赶来看望老人,那种关怀体贴,让周围病床上的人羡慕。
从此以后,老人对“家人”更亲了,偶尔还往老家小住几天。再往后,他还让儿子帮自己取工资,并把自己的大部分工资补贴了赵长善的全家。但是,老人的古怪毛病还是不能改,在涉及到日常开销上,老人依然很认真很守旧。
日常生活中,老人每次让儿子外出买东西,都会说明地点,让买哪家的包子必须买哪家的,去超市买东西回来,必须把找回的零钱和清单给老人,差一毛都不行。每次帮“父亲”取完工资回来,赵长善都要把钱和单据悉数交给老人过目。老人则每月拿出300元给儿子算做护理费,自己留些零用钱,剩余的全存进银行,攒到一定数额后,再交给赵长善的“家人”。
2007年10月26日,这一对特别的父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房间里,弥漫着一股酸酸的味道,赵长善身着灰上衣、蓝裤子,穿一双黄胶鞋,非常朴实。赵长善说,他现在已适应了这种生活,目前,他的身份证已改为周长善。周国安老人说话很少,只是在提到“孙子”、“重孙”时,老人满是沟壑的脸上溢满了幸福。
主流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
近年来,我国老龄人口不断增加。据统计,目前我国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已达到1.43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97%以上。预计到2030年,我国60岁以上的人口占比将达到24%。
养老体系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各种养老模式的探索也应运而生,由传统的养儿防老,到如今的机构养老、社区养老,还有时下正被热议的“以房养老”……专家称,在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明显的今天,养老模式正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从这个意义上说,周国安老人的养老方式也并不“另类”。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刘道兴认为,周国安这种遗赠赡养方式,是主流养老模式的一种补充,可以让个别群体的选择更多样化,也是社会进步的表现。此前,也曾有过孤寡老人将财产赠与赡养自己的保姆、义工之类的事例,多是老人感觉对方对自己特别好,不过也可能会出现意料之外的变故,双方采用协议、公证等手段,是明智之举,也是必要的。
不过,刘道兴认为,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养老模式还会不断出现,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要对老人付出真情,用心关爱,这才是老人最需要的。
河南天翔律师事务所的李华阳认为,周国安老人采用的模式,通常被称为“遗赠养老”,主要适用于有一定收入来源或财产的孤寡老人。
李华阳律师提醒,老年人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一定要通过合同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就为自己今后的养老在法律上提供了保障。办理遗赠扶养协议最好通过公证部门,这样有助于完善协议并增强协议的法律约束力,促进协议正确履行,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可到双方当事人任意一方所在地的公证部门办理。
编辑 / 戴李黎 dailili-0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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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应提交证件和材料
1.当事人(遗赠人、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扶养人为组织的,应提交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授权委托书。
2.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遗赠人的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3.居民(村民)委员会或所在单位出具的扶养人的经济情况和家庭成员情况证明。
4.遗赠财产清单和所有权证明。
5.扶养人有配偶的,应提交其配偶同意订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遗赠扶养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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