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由于经典FDI理论无法完整解释中国经济对外资严重依赖的特征,因而针对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构建环境一战略一行为一绩效(ESCP)分析框架,考察制度约束下FDI对产業结构的具体影响。研究发现,制度约束导致流入中国的FOI具有“规模过大、质量偏低、项目类型太小、行業分散”等不同于其他国家的非典型特征。制度约束下FDI普遍缺乏关联效应,正面溢出效应受到抑制,收入漏出与结构锁定效应凸显,不利于产業增长与产業内部的高级化进程。新时期引资政策必须以改善制度环境为依托,吸引高质量外资以促进产業结构优化升级。
关键词:制度约束;FDI;收入漏出效应;产業结构调整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12)04-0005-08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FDI)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据《中国统计年鉴2010》,从1979年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实际利用FDI达9426.46亿美元,长期保持着吸引和利用FDI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地位。可见,外资依赖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显著特征。同时,中国FDI流入呈波动上升趋势,与产業结构动态调整走势颇为一致。引人关注的问题在于,转型时期中国为什么会持续出现大规模FDI?大量涌入的FDI对中国产業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影响?影响机制如何?凡此种种,成为学界和政府热议的焦点。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既渴望受益于全球经济又力图避免其负面影响的国家,改善国内制度软环境,充分发挥FDI对国内经济以及产業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已成为政府、学术界与社会共同关注的重要议题。因此,本文基于转轨时期国内特殊制度环境,通过构建环境一战略一行为一绩效(ESCP)分析框架,考察FDI对产業结构调整的影响。这对于科学理性地审视FDI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客观认识并改善现有制度软环境,合理利用外资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文献回顾与考察
关于FDI流入,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归结起来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从供给方(即跨国公司)的角度进行研究。早前的研究主要偏向从供给方内部考察。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直接投资活动日益频繁,研究者开始关注影响FDi流入的外部因素,指出FDI倾向流入那些具有稳定宏观环境(Lim,2001)、较大市场规模(Cheng and Kwan,2000)、良好基础设施(Sun et.al,2002)、低廉劳动力(Cheng and Kwan,2000)的国家。但上述文献仅从供给方角度来考察FDI流入,缺乏对需求方东道国因素的分析,因而不完整。二是从需求方(即东道国)的角度进行研究。经典理论认为,东道国积极引入外资主要是基于FDI可以通过影响市场结构(Cayes,1982;江小涓,2002)、资本供给、技术溢出、对外贸易(宋京,2005),对东道国经济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不可否认,作为集资本、技术、管理、营销于一体的一揽子资源,FDI的流入对促进中国经济高速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这也成为中国积极引进FDI的重要原因。然而,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资本存量和外汇储备已经达到相当规模,储蓄与外汇“两缺口”已不存在。同时,FDI技术溢出效应并不明显。显然,基于传统经济理论的供求角度并不能很好地解释中国FDI大量流入的原因。
近年来,研究者开始关注东道国制度对FDI流入的影响,认为制度在吸引国际直接投资中发挥重要作用,拥有良好制度质量的国家总是在吸引FDI上做得更好(Anghel,2005;Du et.al,2008)。有学者对中国的制度在全球乃至发展中国家中并无优势可言,“两缺口”已不缺以及“以市场换技术”引资政策被证明并不成功,却仍有大量FDI流入的现象进行了研究,认为金融扭曲、市场分割和普遍性制度约束的存在是推动FDI大规模流入中国的重要原因。这一观点较为合理的解释了当前中国FDI流入现象。
关于FDI与我国产業结构,国内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过研究。但大多数研究主要以传统发展经济学理论为基础、依据FDI在各产業分布判断其对产業发展的影响(郭克莎,2002;江小娟,2002;文东伟等,2009),并未考虑中国转轨时期特殊的制度环境以及制度约束下FDI影响产業结构的特殊机制,往往只看到FDI有利于产業结构调整的积极方面,对于其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较少关注。新近有研究发现,制度约束下FDI的关联效应较为缺乏,因而对东道国的收入增长贡献很小,甚至为零,难以形成循环累积效应,因此也就无法推动东道国经济增长与产業发展(钱学锋,2010)。与此同时,制度约束下,所有权在国外的外资企業通过将收入汇入母国而形成巨大的“收入漏出效应”将促使东道国产業比重下降,阻碍产業内部的高级化进程(张宇宙,2009)。
综上所述,对于转轨时期的中国而言,尽管传统供求面因素仍是推动外资进入中国的重要原因,但它不足以解释当前中国FDI的现状,而从国内扭曲的制度环境人手恰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要视角。笔者认为,由于存在严重的制度约束,中国FDI流入原因、特征与经典FDI理论存在显著差异。因此,FDI对中国产業结构调整的影响需要在新视角下重新审视。与以往研究不同,本文尝试构建环境一战略一行为一绩效(ESCP)分析框架,从中国特殊制度环境考察FDI特征事实,进而梳理FDI对产業结构调整的影响机制及影响效应,得出·些更为丰富、细致的结论。
二、转型制度环境下中国FDI的特征
作为一个转轨国家,中国的改革开放从一开始就面临多种制度约束,这些制度约束不仅影响国内良好制度环境的形成,而且直接推动FDI持续大规模流入,并成为影响中国FDI特征的重要因素。
(一)转轨时期中国制度约束的主要表现
转轨时期,中国经济社会存在多种制度约束,主要表现在金融体制与制度扭曲、法律与产权制度不健全、市场分割严重、政府激励制度扭曲等方面。
1 金融体制扭曲。在中国,金融体制扭曲集中表现为金融体系不健全、缺乏完善的金融中介、金融资源配置的政治性主从次序等。一方面,严格的金融市场进入壁垒抑制了金融中介健康发展并造成市场融资渠道单一,大量金融资源无法得到有效整合;另一方面,金融资源严格按照企業的政治主从次序配置,无效率的国有经济部门处在政治主从次序顶部,垄断了大部分金融资源,经济效率更高的私人企業处在政治主从次序底端,融资困难。同时,国有银行主导的信贷体制和利率管制政策加剧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扭曲。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FDI是缓解信用约束的一个途径,而中国并不缺乏储蓄,只是金融体制扭曲、金融配给体系无效率导致FDI承担着更大程度金融媒介与信用中介功能(罗长远等,2011)。 2 市场分割严重。市场分割是指为了地方利益通过行政手段限制外地资源进入本地市场或限制本地资源流向外地的行为。它始于上世纪80年代初实行的“放权让利”与行政性分权,而90年代中期以来实行的财政分权由于缺乏配套制度更加剧了市场分割。严重的地方保护和市场条块分割阻碍了一体化市场的健康发展,导致国内企業跨区发展的交易成本增加,市场竞争力下降。同时,在市场分割下,经济运行机制扭曲,社会资源无法实现最优配置,国内企業规模经济难以实现。与此相反,外资企業则由于享受各项优惠政策,发展基本不受中国国内市场分割的影响,跨区域投资成为外资“独享的盛宴”。严重的市场分割体制下,与外资企業相比,国内企業普遍缺乏竞争力。
3 政府激励扭曲。政府激励制度的扭曲源于政治上集权和财政上分权。政治上的集权意味着地方官员的晋升很大程度上由中央决定,而晋升则主要依据地方经济绩效。现实中,以GDP为核心的“政治锦标赛”促使地方政府“为晋升而竞争”,创造了一定的经济奇迹,但导致过度竞争与恶性竞争。为追求GDP,各地政府竞相展开财政、金融、土地等各项优惠政策吸引FDI,过度的招商引资竞争造成重复建设与环境污染,并影响国内企業竞争力和引资效果。
4 法律与产权保护缺失。法律与产权保护缺失是中国制度约束的又一个突出问题。一方面,国内企業按照政治主从次序来获取法律与产权保护。处在政治主从次序底部的民营经济部门,普遍缺乏完整的政治、司法合法性,产权不安全性问题严重;另一方面,国内政策普遍存在“抑内扬外”的扭曲,对外资企業的法律保护甚至优于国有企業。因此,为寻求政治、法律保护并获取生存与发展空间,国内企業尤其是民营企業往往具有强烈的FDI偏好。
(二)制度约束下中国FDI的特征
由于存在严重的体制与制度约束,中国FDI的主要特征不仅与经典FDI理论存在差异,也与现实中的许多发展中国家情况迥异,主要表现为流入规模、类型、质量以及产業分布等方面的独特性。
1 FDI流入规模。改革开放以来,中国FDI规模一直持续稳步增长,1991-2008年年均外资流入增长率接近23%。比较1980—2010年中国与其他主要发展中国家的FDI规模(如图1),我们发现。自1992实行全面开放政策以来,中国FDI流入规模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当然,衡量FDI规模主要看它是否与该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吸收能力相适应。转轨时期,由于体制与制度约束,民营企業深受制度歧视而“有能力无资源”,国有企業虽受制度保护但“有资源无能力”,导致FDI大量流入,中国经济表现出强烈的外资依赖,相对于现有吸收能力而言,FDI规模过大。
2 FDI类型。制度约束下,一方面国内企業对FDI表现出强烈偏好,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吸引外商投资恶性竞争并实行“抑内扬外”政策,导致大量进入中国的FDI类型具有非典型特征。一是FDI企業出口导向性过强,在劳动与资源密集型产業中主导地位显著;二是FDI来源国以亚洲地区为主,欧美发达国家较少;三是FDI项目的平均规模较小,这与FDI来源地密切相关。截至2008年,按对华投资规模大小的FDI来源国家和地区排序依次是:香港、日本、美国、台湾、韩国等(如图2)。与其他国家相比,流入中国的FDI企業以中小企業居多,高技术的大型跨国公司较少,尤其是来自香港和台湾地区的中小企業占较大比例。
3 FDI产業分布。经典理论认为,进入壁垒和不完全竞争是FDI进入的必要条件,FDI通常集中于具有寡头特征的行業。然而,与其他国家FDI具有较大的行業集中性不同,制度约束下中国的FDI具有行業分散的非典型特征,广泛分布于垄断行業以外完全竞争性的低技术、劳动密集型行業。从产業结构分布看,当前中国的FDI主要集中在第二产業,一、三产業占比很低。同时,在第二产業内部,FDI又主要集中于出口加工業、传统制造業、中低技术与劳动密集型行業,产業关联度较高的大型项目以及基础工業项目投资则不多,我国FDI利用的产業结构失衡严重(刘青海、王忠,2010)。FDI的这些行業分布特征不利于第二产業内部的高级化进程,也不利于产業结构升级调整与发展方式转变。
4 FDI质量。FDI质量是指为东道国带来收益或正外部性。其主要评价指标有:FDI项目规模、项目的技术含量、FDI产業结构分布、产品出口导向范围、FDI企業出口外部性、FDI企業研发活动等(傅元海、谭伟生,2009)。一般而言,FDI质量与外资企業规模、项目技术含量正相关。企業规模越大、资本与技术密集程度越高,正面溢出效应就越强,FDI质量越高。由于中国FDI项目平均规模较小、项目来源仍主要以亚洲和港澳台地区为主、产業分布集中于中低技术密集型与劳动密集型行業,导致外资企業对国内企業的示范效应和积极技术溢出效应有限,中国的FDI总体质量较低。
三、转型制度环境下FDI对产業结构调整的影响
关于FDI对产業发展与产業结构的影响,早期研究主要集中于FDI正面效应(资本、技术、管理等积极溢出效应)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国内产業结构调整的正面作用。近年来一些文献开始关注FDI的负面效应,但并未考虑特殊制度环境对FDI流入进而对产業结构产生的影响,具体的传导机制则更鲜见。
事实上,FDI的资本供给、技术溢出等正面效应的产生具有一定门槛效应,即技术门槛与制度门槛。其中,制度门槛是指东道国要获取FDI的积极溢出效应必须具备一定的制度条件,这是FDI正面效应产生的前提。制度扭曲可能导致溢出效应难以产生或者至少受到一定抑制。正如OECD(2002)指出,并非所有的东道国都能从FDI的外部效应中获益,在获益之前东道国必须达到吸收能力的最低门槛,如人力资本、制度、金融部门发展等。目制度扭曲一方面造成国内经济对外资技术、管理的严重依赖,企業普遍缺乏创新;另一方面造成国内企業吸收能力普遍不高,较大程度上抑制了FDI积极的技术扩散与知识、管理溢出,导致国内技术进步与产業结构升级缓慢。同时,制度扭曲又导致FDI产生一系列负向效应,比如外资与本地企業缺乏关联(钱学锋,2010)、收入漏出效应(张宇,2009)等。 (一)制度约束下FDI对产業结构调整的影响机制
经过细致分析,我们发现,中国特有的制度环境(Environment)即制度约束引起了外资企業战略(StrategY)变化,进而促使外资企業与本地企業的互动行为(conduction)转变以及外资角色重新定位,最终导致FDI在东道国的绩效(Performance)发生根本性改变,对东道国经济增长与产業结构产生深远影响,其具体机制如图3所示。
如前所述,在普遍性制度约束环境条件下,相对于内资企業而言,外资企業具有持续的天然优势、静态优势和动态优势。因此,外资企業的进入战略与进入后的竞争战略均会发生偏向性变化,具体表现为:大量低质量外资流入、外资项目平均规模偏小、分布分散。外资战略变化的直接后果是形成了中国FDI的非典型特征,进一步又影响外资在东道国的行为与角色。具体而言,其一,影响外资企業与本地企業的互动行为,导致外资与内资企業缺乏关联、外资挤出内资、抑制国内企業创新等。一方面,外资的大量进入容易产生市场掠夺行为,挤出国内资本;另一方面,国内普遍缺乏创新体制环境下大量引进FDI容易使国内企業产生惰性,抑制创新。同时,进人中国的外资企業实质上并不比国内企業更具优势,因而对国内企業的关联和示范效应以及积极技术溢出有限。其二,影响外资企業与东道国制度互动行为,比如FDI充当信用中介从而与金融制度形成互补(罗长远等,2011)。在技术门槛与制度门槛双重作用下,FDI在东道国的行为与角色突变则会抑制正面溢出效应的发挥,同时产生收入漏出、结构锁定与固化、负向溢出效应。外资企業在制度约束环境下的战略与行为最终影响到FDI在东道国的绩效,具体到产業结构上就是通过收入漏出效应使产業比重下降和产業结构向下偏离,通过结构锁定与固化效应使产業本身内部的高级化进程受到阻滞,延缓产業结构升级。
因此,我们认为当前制度约束下FDI对产業结构的影响可能存在以下特点:第一,除了产生正面效应(资本供给、溢出效应)之外,FDI可能会产生较大的负面效应(市场掠夺与收入漏出效应);第二,由于制度约束的存在,FDI的正面溢出效应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抑制,特别是“制度门槛”的存在可能抑制其积极溢出效应发挥;第三,由于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FDI对各个行業的具体影响可能存在较大异质性。
(二)制度约束下FDI对产業结构的影响效应
FDI既有正面效应,也有负面效应,两股力量的博弈最终决定其对产業发展与经济增长的总体效应与方向。事实上,仅仅考虑FDI带来的技术、知识、管理等溢出效应对产業结构调整的正向推动作用过于片面。由于制度约束的普遍存在,当前中国的FDI除了产生一定正面效应外,其负面效应凸显。一方面,FDI大量流入导致中国经济增长的严重外资依赖性,国内企業创新受到抑制,外资的正面溢出效应大大削弱,不利于产業结构升级;另一方面,在开放经济条件下,FDI的进入并不必然导致东道国国民收入的增长。由于所有权在海外,FDI投资者会将东道国的部分或全部利润汇回母国,从而形成收入(产出)漏出效应。理论上,如果FDI未能增加东道国收入,则无法通过累积效应推动东道国经济增长进而推动产業结构调整。实际效果上,制度约束下的FDI对东道国产業产生的收入漏出效应将引致产業收缩效应,进而引发产業比重下降(张宇,2009)。此外,大量中低端FDI流入第二产業使得中国第二产業内部结构长期锁定于劳动密集型、中低技术加工型、中低端出口导向型行業,导致第二产業内部结构固化从而形成产業结构中低端锁定效应,阻滞和破坏了第二产業内部自然的动态演进规律。
总之,由于转轨时期特殊的制度环境,流入中国的FDI对产業结构调整的积极效应将受到一定程度抑制。同时我们需要认真审视制度约束下FDI对产業升级调整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而提出新的治理措施。
四、结论与政策启示
鉴于经典FDI理论无法完整解释中国经济的严重外资依赖特征,我们从中国特殊的制度环境出发,考察了制度约束的特征事实,进而从制度约束视角系统梳理了制度对FDI流入原因、流入规模、类型等的具体影响,提出了FDI研究的环境一战略一行为一绩效(ESCP)分析框架。作为转轨国家,中国较长时期以来存在普遍性制度约束,主要表现为金融制度扭曲、法律与产权制度不健全、市场分割严重、政府激励制度扭曲等。这些体制与制度缺陷不仅直接推动FDI持续流入,而且成为影响中国FDI流入规模、类型、质量、行業分布的重要因素。本文发现,制度约束导致流入中国的FDI具有“规模过大、质量偏低、项目类型太小、行業分散”等不同于其他同类发展中国家的非典型特征。制度约束下的FDI(企業)普遍缺乏关联效应,正面溢出效应受到“制度门槛”抑制,容易产生收入漏出效应,总体上不利于产業成长和产業内部的高级化进程,不利于产業升级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严重的外资依赖抑制了国内创新,FDI正面溢出效应大大削弱,负面溢出效应凸显。具体而言,收入漏出效应导致产業收缩,结构固化效应则导致第二产業内部结构长期锁定于中低端。当然,FDI大量流入对中国经济增长和产業结构调整也发挥了较大的积极作用,但这种作用是在中国存在严重制度扭曲的条件下产生的,其成本高昂。应该重新审视高昂成本产生的机制及其对提高引资质量与提升利用外资效率的影响,在新时期引资政策中应以改善制度环境为依托提出相应的治理措施。
要促使FDI对国内产業结构调整产生正向推动作用,跨越制度门槛,提高引资质量是关键。从某种意义上讲,制度因素比其他因素更为重要,良好的制度环境可以大大降低交易成本,增强国内各经济部门尤其是非国有经济部门的市场竞争力。因此,我们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加强金融体制改革,破除金融资源配置的政治主从次序,消除对非国有经济部门的制度性歧视,完善金融中介,减少政府干预;第二,打破市场分割,建立一体化的国内大市场,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为国内企業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条件;第三,打破GDP至上的政府绩效考核机制以及完善财政分权制,为国内企業尤其是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第四,完善现有产权与法律制度,切实加强对民营经济部门的政治与法律保护;第五,规范引资规模和结构,使之与国内经济发展及吸收能力相适应,加强对高质量外资的引进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