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当今社会,重大灾害频发,对受灾群众、救灾人员乃至全社会都会产生极大的心理冲击。大部分人能在没有专业人员帮助的情况下自愈心理创伤,但是,也有少数人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并可能长期持续。如何让受灾的人更好地、更快乐地生活下去,这是心理救援的核心所在。
【关 键 词】自然灾害;心理援助;组织方式;唐山。
电影《唐山大地震》的上映,引起了社会对灾后心理健康的关注,汶川地震后不断有灾区干部群众心理压力大自杀的报道,引起了人们对大灾之后心理援助重要性的重视。随着社会现代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各种重大灾害如地震、水灾、事故等突发事件明显上升,有常态化的趋势。大灾大难对受灾群众、救灾人员乃至全社会都会产生极大的心理冲击。大部分人能在没有专业人员帮助的情况下自愈心理创伤,但是,也有少数人会产生一定程度的心理问题,并可能长期持续。灾后心理援助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灾难援助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地震带给我们的物质损失是巨大的,带给人们的精神受创更是无形的,他们虽然健康地活下来了,但却内心不安。如何让受灾的人更好地、更快乐地生活下去,这是心理救援的核心所在。建立成熟、长效的心理援助机制,使心理援助成为灾后救助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政府的职能,也是民间组织的重任,更体现以人为本的时代精神。
一、从电影《唐山大地震》的几个
细节看灾后心理援助的重要性
不愿意搬家,怕在地震中死去的丈夫和女儿找不到回家的路。
不愿意再嫁,认为再没有一个男人能像丈夫那样,用生命去爱她。
多年来一直对女儿心怀愧疚,永远活在过去。
这是典型的灾后自责心理,总认为自己在灾难来临的时候,没能做到最好,因而活在负罪心理之中。汶川地震过后,灾区患者也有类似的症状,该患者的儿子在学校被埋住,她赶过去的时候已经迟了,路已经被坍塌下来的山石封死,她为此一直内疚,认为是自己没有及时赶去,因此儿子才会遇难。为此吃不好睡不好,甚至偏激地认为自己要过苦日子,才是向死去的儿子赎罪。志愿者用了很长的时间才说服她摆正心态:即便她当时能够早点到,也于事无补,而且现在既成事实是她的儿子确实已经死了。经过多次疏导,患者才接受了这个现实。
方登可以说是《唐山大地震》中患有最严重的心理疾病病人。方登身上的人格缺陷更加明显,她有时候显现得像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凡事只知道从自己的角度出发,你可以说她天真,也可以说她自私。归根到底,是因为“救弟弟”这三个字,让她从小对生命产生了巨大的怀疑,封起了自己的心,把自己困在自己的内心世界中,世界变得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了自己,自艾自怜中,把自己当成了唯一的受害者,而没有站在其他人的立场上去想。
这一类性格扭曲型的患者,在汶川灾后也并不罕见,有一位在汶川大地震中失去了双腿的女孩子,她一开始偏执得认为自己是最大的受害者,产生过“还不如死了算了”的消极心理,怪责父母没有保护好自己,怨天尤人之余也对未来充满了恐惧。需要心理干预的人群范围很广泛,既包括身体有创伤的人,又包括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一线医护人员、应急服务人员、志愿人员,他们容易出现心理问题。另外,不愿公开就医的人,有担心恐惧心里的普通大众,都需要心理上的援助。
地震灾害之后,几乎所有的灾民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心理创伤,其中70%的人会随着时间推移以及自身调节逐步恢复,但是30%的人可能会在之后八年至十二年乃至更长时间内处于慢性心理创伤状态。如果心理援助得当,则可降低这部分人群的比例,因此,灾后心理援助至关重要。调查显示,唐山地震后,约有10%的严重受灾者产生创伤后应激障碍。在唐山地震二十年至三十年之后,幸存者中仍存在有大量的心理障碍问题。汶川地震后,中国心理学会理事长张侃提出,这次的心理干预要坚持二十年。因此,建立灾区的常态化心理援助机制显得特别重要。国际救灾经验表明,在灾难之后三个月至半年内是自杀的高峰期。台湾“九二一”地震的一些幸存者在震后十年仍选择自杀。灾后心理健康心理干预问题,是一个非常迫切的问题。心理援助在对人们心理平衡的重建和应激行为的疏导上发挥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二、心理援助现状及问题
1.心理援助的现状。心理援助也叫危机心理干预,危机心理干预指对处在心理危机状态下的个人采取明确有效措施,使之最终战胜危机,重新适应生活。心理危机干预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避免自伤或伤及他人,二是恢复心理平衡与动力。恢复到正常状态,希望得到他人情感的理解与支持等,这些心理需要为危机心理干预提供了依据。
危机干预的时间一般在危机发生后的数个小时、数天,或是数星期。危机干预工作者一般必须是经过专门训练的心理学家、社会工作者、精神科医生等。危机干预的方法有多种形式。危机心理咨询与传统心理咨询不同,危机心理发展有特殊的规律,需要使用立即性、灵活性、方便性、短期性的咨询策略来协助人们适应与度过危机,尽快恢复正常功能。心理支持性团体在危机干预中得到广泛应用。
国外系统的心理干预理论直到20世纪40年代才问世。1942年,美国波士顿一场火灾造成近五百人死亡。就是这次大火之后,美国心理学家总结出危机事件中影响心理反应的若干因素,有理论指导的心理干预由此开始。在美国,官方灾难心理卫生服务被列入联邦紧急事务应急预案。在发生国家紧急事件时,灾难心理卫生服务即为服务项目之一。在日本、法国等急救医学较为发达的国家,也早已将心理治疗、心理援助渗入到急救医疗活动中。
我国首次开展灾后心理危机干预行动,是在1994年克拉玛依大火之后,1998年的张北地震、2002年的大连“五七”空难以及后来的洛阳火灾和石家庄爆炸案等之后,出现了零星的心理工作者的身影。2003年“非典”的爆发,在民众当中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心理行为问题,为此增加了心理、精神药物干预。2008年5月的汶川特大地震,心理援助第一次大规模出现在我国政府和公众视野中,电影《唐山大地震》的上映,使灾后的心理救援被社会所了解,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加强建设大势所趋。 2.心理援助存在的问题。(1)心理援助法律的法律法规不完善。与国外早在上世纪70年代就由国家立法将心理援助工作纳入灾后救助的任务相比,国务院制定的《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年-2010 年)》中最早提出了心理援助的相关法律规定:“发生重大灾难后,当地应进行精神卫生干预,并展开受灾人群心理应急救援工作,使重大灾难后受灾人群中50%获得心理救助服务。”之后,在2004年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中,灾难后的精神卫生救援再次被强调,要求各级政府从组织、人员和措施上提供危机干预服务的保证。但是,这些意见并没有完全落实到各地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当中。目前世界上只有十二个国家没有为心理援助立法,中国就是其中之一。我国应尽快为心理援助立法,确立心理援助的法律地位。(2)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资金投入。心理援助相关法律的缺失使心理危机预防工作缺乏人、财、物的准备,这直接导致了突发事件后心理应急干预的被动、混乱。仅就经费而言,目前,全国只有上海市以人均3元的拨款、杭州市人均1.8元支持全市的精神与心理卫生工作,即使是作为首都和国际化都市的北京市也才达到人圴8毛,个别区县最低的只有1毛钱!可想而知,仅有的这些钱应付日常的精神卫生工作都远远不够,在汶川震后的救援中表现非常明显,各个渠道的捐款几乎没有流入心理援助专项!而政府也同样没有这方面的专项拨款!在这种情况下,平时的危机预防工作本身就是一个较难以量化,较难以对其效果进行测评的活动,很难显现出政绩。
危机预防如此,而灾后心理援助更是资金的严重匮乏。为灾民提供一个区域性灾后心理康复中心或称心理援助站,能保持短期与中长期心理援助的连续性,有利于由点到面地发展当地力量,培训并建立当地心理援助人才库,最终依靠当地的力量解决灾民的心理问题。所有这些都需要资金支持。
三、建立完善灾害心理援助机制及组织方式
由于我国对重特大自然灾害心理援助方面都不成熟,因此,在汶川和玉树地震心理援助的过程中,政府层面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如缺乏整体预案和明确、统一的指挥系统,援助行动显得无序,可持续性有限等。
1.政府:灾后心理援助的主导者。政府立法。很多自然灾害多发国家都为预防自然灾害制定了相应的法规和法令。日本是地震多发国,早在1961年就出台了《灾害对策基本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心理援助在灾后援助中的重要作用。很多国家已经将心理援助列为灾后政府援助的常备组织。美国政府非常重视灾后的心理援助工作,为受灾群众提供心理服务。此外,美国各州政府、地方政府也设立基金,向申请危机辅导援助和培训的受影响社区,提供经费支持及援助资金,并通过地方精神卫生机构提供心理援助服务。
2.民间组织:灾后心理援助的支持者。(1)组织网络化。心理援助是综合防灾减灾的重要内容,缺乏心理援助的救灾是不完整的救灾。心理援助是一个长期、复杂、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依靠各方力量参与、协助和支持,需要建立和完善心理援助的组织保障机制。
中国心理学会《汶川大地震心理援助20年纲要》明确心理援助工作目标,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调动一切社会资源,整合和集结民政、社区和专业协会等资源,建立有序、有力、长期、长效、科学、系统的心理援助机制,充分发挥心理援助核心互助和系统优势,集合资源,共同参与,推进灾害心理援助。
各级政府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灾害心理援助体制、机制、法制建设,建立灾害心理援助协调组织服务网络和信息沟通平台,将灾害心理援助纳入灾害应急预案、现场救灾方案和灾后重建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台心理干预和心理援助的政策法规,完善心理援助参与机制,提高灾区群众的心理健康水平和心理康复,维护灾区灾后重建和谐、健康和稳定地发展。
(2)参与社会化。心理援助是一项系统性的社会工程,最主要任务是建立社会支持系统,通过心理救援、心理干预,帮助灾区群众渡过难关。社会力量应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受灾群体建立新的社会支持系统,实行心理重建。
灾害心理援助涉及政府、民政、社区、社工、红十字会等诸多部门、团体、学会。因此,需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公益意识、民生意识,将灾害心理援助纳入到公共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灾害应急救援工作预案,充分发挥各个组织的独特优势和作用,积极帮助灾走出灾害阴影,开始新的人生,完成社会心理重建。
通过社会参与,以“一”带“十”、以“十”帮“百”、以“百”助“千”,发挥灾害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的群体效应;建立防灾减灾心理救援热线、心理辅导中心、心理救援网站、1+X社会支持网络,完善三级心理健康促进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心理援助联盟,吸纳规范专业的社会心理救援力量。采取政府与医疗卫生机构相结合、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本地专家与援助专家相结合等多途径、多渠道、多举措相结合的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方式,实现资源共享,充分发挥心理援助志愿者的作用。
3.加强心理咨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心理援助人才队伍建设。我国现阶段不仅人才力量不足,且质量不高。灾害心理援助,涉及心理援助专家、专业工作者、灾害社工、志愿者等几个层面的人才队伍。因此,应大力推进心理援助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专业人才的数据库,并形成一整套管理制度。(1)培养专业队伍。一般年份我国受灾害影响的人口约2亿人次,面对如此庞大的受灾人群,心理援助专业人才缺乏,政府要积极指导和引导心理援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储备一定数量的心理学工作者和心理援助专业人才,借助一些专业组织,指导建立专业人才储备网络和心理援助专业人才数据库,建立常态化心理援助机制。(2)培训心理救助志愿者,建立援助共同体。除专业干预人员外,培训大批成熟、自我控制力强的志愿者,是灾后心理救助顺利开展的基本保证。各类志愿者参与灾后心理救助是目前世界各国的成功经验。一般来讲,应综合考虑志愿者的性格特征、身体状况、适应能力、社会经验及人际沟通能力等方面对其进行筛选,进行心理危机干预知识培训,帮助志愿者掌握应急事件的应对技巧及干预方法。
建立心理服务长效机制,积极吸纳灾害学、心里咨询社工、志愿者等加入,培养学校心理辅导教师、共青团系统心理辅导员、社区心理辅导员以及心理咨询师队伍,利用各方力量,对政府工作人员、教师、医生和灾区民众群体等开展灾害心理援助知识辅导,拓展心理援助范围,增强灾害心理援助的有效性扩大心理援助的覆盖面。
(本文系2012年度河北省社科联民生调研立项课题,课题批准号:201201313。课题组负责人:陈 伟,唐山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课题组成员:孙士柱,河北联合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党委书记、副研究员;陈妍兵,就读于河北体育学院外语系;吕小兵,唐山抗震纪念馆馆员;王淑娟,中共唐山市委党校教授)
参考文献:
1.张晓丽:《危机干预—行之有效的心理援助》,载《心理与健康》2008年第10期。
2.李小融、卢 雄:《灾后心理援助非政府组织的协调分析》,载《四川教育学院学报》2008年第12期。
3.李德芳:《抗震救灾的三层次心理援助模式研究》,载《西南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