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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秋战国朴素辩证法 《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及其影响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9-02-10 04:37:41 点击:

      内容提要:本文通过对《老子》一书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思想的对应性比较,指出《老子》的朴素辩证法思想的不彻底性和历史进步性及其对中国艺术和中国民族传统的影响,最终落足于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的建设。
      关键词:《老子》 朴素的辨证法 影响
      中图分类号:B2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981(2008)03-0021-07

      《老子》一书仅五千字,却文约意丰,无论是作为中国古代哲学典籍,还是作为古代文论著作,它都是一座绕不过去的高山。
      老子其人,《老子》的著者、成书年代,《老子》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这几个问题至今学术界仍有争议,专家学者各执一说,聚讼纷纭,但对其辩证法思想却是异口同声,众口一词。既然《老子》的辩证法思想与以上几个问题有着无法割舍的密切联系,在写这篇文章时,我坚持相信这样一个前提:《老子》成于老子即老聃一人之手;老子属士阶层中人,是“贵族下降而非庶人阶级中的上升者”“老子隐君子也”;其思想基本上是唯物的,虽然也包含了一些唯心主义成分。
      基于以上这些前提认识,下面,就我理解的《老子》一书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做一粗略梳理,并怀着现代人的不谦之心,妄加些许评论。这里所谓朴素的辩证法,其参照系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

      一、对应性比较

      1、“道”、“常”――规律
      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认为,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物质世界的运动、变化、发展是有规律的。规律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稳定的联系。规律是客观的。尊重规律、按规律办事,就能有效地改造自然、社会,否则,就会遭到挫折、失败,甚至受到惩罚。
      这些思想,在《老子》书中不乏类似的论述。
      众所周知,《老子》一书的核心范畴是“道”,它除表示实存意义的“道”――宇宙的本体和生命,还表示“规律”,如“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能知古始,是谓道纪。”(14章)“不窥牖;见天道”(47章)“天之道,其犹张弓与?”(77章)“天道无亲”(79章)“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81章)
      《老子》一书直接用来表示“规律”的字除了“道”之外,还有“常”字。“取天下常以无事”(48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9章)“常”就是不变,“常”字表示永远不变的东西,或是可以认为是定规的东西。虽然万物都永远可变,在变,可是万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本身不变。
      除用一些字直接代表现代汉语的“规律”,《老子》一书对具体规律的描述也随处可见。“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成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64章)初步露出量变质变规律的萌芽。事物变化所遵循的规律,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对立统一规律,即物极必反,即老子所说的“反者道之动”,“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58章)……
      “道”是规律,“道法自然”(25章),《老子》中的“自然”,“不是指客观存在的自然界(名词),而是指一种不加强制力量而顺任自然的状态(状词)”,因此,规律是客观的,是自然而然的,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只有认识了事物发展的规律,才能对事物有正确的认识,才能掌握真理,才能符合自然的规律,才能把握宇宙的本体和生命――“道”,体道而行才能长久,才能终身免于危殆,所以老子说,“知常日明。不知常,妄作,凶。”(16章),“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同上)

      2、“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矛盾的普遍性,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都存在着矛盾;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是矛盾。
      同样,《老子》中有言: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42章)“道是绝对无偶的,用数表示为一。”“独一无偶的‘道’禀赋着阴阳两气。”“二”指阴气和阳气,“阴阳两气相交而成一种均调和谐的状态,万物都是在这种状态中产生的。”“万物背阴而向阳,阴阳两气互相激荡而成新的和谐体。”既然万物是由“道”产生的,而“道”禀赋阴阳两气,那么万物也禀赋阴阳两气,即“负阴而抱阳”。这里,“凡幽而不测者,阴者;明而可见者,阳也。有生者,莫不背于幽而不测之阴,向于明而可见之阳,故曰‘万物负阴而抱阳’。”
      一阴一阳,就是一隐一显,一反一正,一盾一矛,也就是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两面。这是矛盾的对立,即矛盾的斗争性。同时,“阴阳二气都互相激荡而成新的和谐体”,即,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相互作用、相互转化,而生成新的事物――“和”。这又体现了矛盾的同一性。这样,完全符合矛盾对立统一规律的辩证法思想在《老子》中就以“阴阳”及其运动的形式表达出来了,并且是以最简练的形式表达出来了,而且还极富哲学意味。“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也就是说,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存在着这种矛盾及其运动,矛盾的存在是普遍的。正是矛盾及其运动这个终极原因使原来的事物发生了变化,生成了新事物,因此,矛盾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本动力。

      3、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老子》一书不仅在辩证法思想的内容上与马克思主义哲学有惊人的相似,就是对立统一规律(《老子》书中可称为“阴阳律”)在其辩证法中的这种核心地位也惊人地相似。
      对这一辩证法的核心规律老子也有一句哲学概括语,即“反者道之动”(40章),或还可概括为一个字,即“反”。陈鼓应认为这个“反”字有两个方面的涵义,一指“对立转化”,一指“循环运动,返回原点,返本复初”。后者多少暴露了《老子》的辩证思想的机械性。并且最终陷入循环论的不彻底性,从而暴露了老子思想中消极保守的一面。前一个涵义却一语道尽了辩证法的精髓。这一精髓思想的表述在《老子》一书中几乎比比皆是,而且涉及自然现象、社会现象、人生处世、经国治世等各个方面。
      首先,《老子》一书的一大特色是较早地提出了一系列对立的哲学范畴:有无、长短、高下、轻重、厚薄、静躁、虚实、难易、白黑、�昧、明昧、朴器、歙张、实华、正反、美丑、善恶、福祸、生死、荣辱、愚智、吉凶、兴废、进退、巧拙、辩讷、公私、真伪、怨德、贵贱、贫富、治乱等等,从自然、政治、经济、道德、修身、审美、语言等自然和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说明一切事物都存在着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相互否定的双方,并且指出对立双方是彼此依赖而存在的,正如手心和手背,失去了相反的一面,另一面也不会存在。因此,老子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矛盾双方 [ 2 ] [ 3 ] [ 4 ] 是相互依存、相反相成的。
      对于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相互排斥的一面人们是比较容易认识的,但对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转化的一面往往认识不够。因此,老子说的最多的是这一方面。这一方面用一句通俗的话说就是“物极必反”,也就是说任何事物发展到极端必然转变成它们的反面、它们的对立面。
      老子注意到在一些自然社会现象中这一规律表现得非常明显:“渲则盈,敝则新”(22章),“轻为重根,静为躁君”(26章)“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盈,音声相和,前后相随。”(2章)“物之或损之而益,或益之而损”(42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刚”(43章)“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39章)曲到极端则直,轻到极端则重,贵由贱发展而来,高由下发展而来,一事物总是由其对立面发展而来,又总是始终蕴藏着向对立面转化的趋势,并在发展到极端时转化成其对立面。
      老子由这些现象总结出一套为人处世的经验,“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福祸相因,因此,人处在困境时要心存转祸为福的希望,顺境时要警惕暗伏的祸患。“大巧若拙,大辩若讷”(45章),也即大智若愚,有才能者不必锋芒毕露,逞一时之强,因此,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日慈,二日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67章),老子还说,“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非以其无私耶?故能成其私。”(7章)不争名利而名利自得,不急于保全而终能保全,不自私反而能成就其私。“曲则全,枉则直,……少则多,多则惑。”(22章),委曲反能保全,屈就反能伸展……少取反能多得,贪多反而迷惑。“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22章),不自我表扬,反能显明;不自以为是,反能彰显;不自己夸耀,反能见功;不自我矜恃,反能长久。正因为不跟人争,所以天下没有人能和他争。因此,老子提出的为人处世原则是示弱而不要逞能逞强。示弱得,逞强失。
      基于这样的处世原则,老子提醒人们要“少私寡欲”(19章),要知足、知止,“知足不辱,知止不殆”(44章),告诫人们,不知满足的欲望是致祸的原因,“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46章)贪多必走向反面,“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12章)
      普通人的欲望膨胀不过是会招致个人的祸害,若统治者肆意发展自己的扩张欲望,就会威胁百姓的安宁与自由,以致重税严刑,禁忌太多,民不聊生,给人民造成巨大、无穷的人为灾难,“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57章),由此,老子提出“无为而治”的政治主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37章),“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57章),“取天下常以无事;及其有事,不足以取天下。”这里的“无事”、“无为”,不是“不为”,不是什么事都不做,而是不强作妄为,是“为而不恃”(2章)“为而不争”(81章)。这里老子告诫执政者,不要肆意伸张自己的意欲,要以“无为”的态度去为,去治理国家,才能使人民富足安宁,才能使民风朴正。辩证地来看,“无为”而治却能达到“治”的效果,因此,老子说“为无为则无不治”(3章)。
      可见,《老子》书中矛盾对立统一的思想尤其相互转化的思想已经渗透到自然规律、处世原则、政治主张等人类社会各个领域,是“辩证思想较高的运用”。

      4、“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还告诉我们,在观察和处理矛盾时,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反对“一点论”和“均衡论”。也就是说,既要研究主要矛盾,又要研究非主要矛盾;既要研究矛盾的主要方面,又要研究次要方面,反对只看到一种矛盾或矛盾的一个方面而忽略甚至抹杀另一种矛盾或矛盾的另一方面的做法。同时,在研究事物的发展过程时要着重把握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反对把各种矛盾或矛盾的各个方面平均看待的均衡论。
      《老子》哲学中也出现了这种思想的最初萌芽。老子不仅时时将两个对立的范畴对举并列,而且在思想认识上又有所倾向、有所取舍。比如“有”和“无”这一对范畴,老子将它们对举,“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但老子在思想感情上更倾向于“无”,与“无”更亲近,因为,“古人认为,从世界产生的时间顺序来说,先有天地的分化,然后才有万物的出现”,这也就是说,“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这样,将两个相反对立的范畴对举并称就体现了辩证法的“两点论”,而思想情感上的倾向性又体现了“重点论”。在其他的对立范畴中也是如此,如虚实、先后、强弱、高下等等,都是既同时看到矛盾的两个方面,又有所侧重:“虚比实更真实,是一切真实的原因”不争先而退后,不逞强而示弱,不登高而居下……

      二、不彻底性和历史起步意义及对中国艺术的影响

      尽管《老子》的辩证思想与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想有以上许多暗合之处,但相比较而言,它毕竟是朴素的、不彻底的。之所以说它是朴素的,是因为,虽然《老子》的主要思想是辩证的,但这辩证的由来不是由实践和理论推演得到的,而是直接印象的结果。《老子》的辩证思想多是从自然、社会、人生的经验中得来,并且多以人生经验的状态存在,同时又是以服务于社会政治和人生经验为目的的,也就是说,《老子》的辩证思想虽然也是义理性质的,但却不是义理形态的,不是纯理论形态的,而是抽象经验层次的。这是《老子》辩证思想在形式上的不彻底性。
      另外,在内容上,《老子》的辩证思想也表现出不彻底性。从上面的比较可以看出,《老子》的辩证思想虽然与现代形态的辩证法有很多相通之处,可以互相解释,但毕竟不能涵盖现代辩证法――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全部,而且内容的论述也散漫随意,不成体系。从内容的深度上说,其辩证法虽然也不乏形而上学的思辨色彩,不乏抽象性,但多停留在对表面现象的简单的抽象概括,并未钻进现象背后做本质的深入剖析。同时,《老子》辩证思想的机械性特点和返回原点、“返本复初”的简单循环论思想也是其辩证思想的一个重大缺陷,是《老子》辩证思想不彻底性的一个重要表现。当然,这种靠直觉印象得来的不彻底的、朴素的辩证思想不能怪老子本人,因为他是受历史和阶级的局限的。生活在春秋末季的老子能够从无数自然、社会、人生的现象中概括出如此深奥的道理,这已经比西方最早出现的初级形态的辩证法早了上千年。哲学的发展要从自然科学中汲取材料,而老子时代的我国古代的生产力又如何能与西方近现代急剧发展的自然科学同日而语呢?更何况,主张“清静无为”的老子是一名隐士,道家的“隐修思想”(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语)、老子的 [ 1 ] [ 3 ] [ 4 ] 农业小生产者的经济地位和退避、“无为”的政治主张使他无论如何也不能产生象黑格尔、马克思等近现代哲学家那样宽广的眼界和胸襟。
      尽管有以上这些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老子还是从当时有限的自然、社会、人生的现象、经验中总结概括出了我国古代哲学尤其古代辩证法的基本思想,为我国古代哲学划出了一个大致的发展轮廓,尽管有些模糊,但却丰富,为后人从其他角度阐释它、开发它、发展它、运用它提供了前提(中国后来最根本的两大思想流派――儒道两家,都从《老子》中汲取了大量的思想元素)。因此说,《老子》哲学,尤其其中的朴素辩证法思想具有开创性意义和广泛深远的影响。
      《老子》开启的中国古代的朴素辩证法对中国艺术和艺术理论都产生了巨大影响。比如“虚”与“实”的关系,在《老子》中是最重要的一对对立统一关系。而中国绘画、书法、园林、戏剧、文学等等艺术,无不受到“虚”与“实”等辩证关系的深刻影响。
      “中国绘画是线条,线条之间就是空白”但观者并不感到空,反而感到“空白处更有意味”南宋画家马远和夏圭,人称“马一角”、“夏半边”,他们的画作就是多从边角取景,“画面上常出现山之一角或水之一涯,其他景物大多略去不画”,画幅上留下大片空白。一片空白就是“烟霭迷蒙”,如《寒江独钓图》,画面上只有一“蓑笠翁”在“孤舟”上“独钓”,而一片空白就意味着“寒江”一脉。这样以空白代替实景,“隐隐创造出一种辽远空旷、荒凉冷漠的意境之外,还为观者想象的驰骋,提供了广阔的天地,达到‘虚中有实’的艺术效果。”这也就是所谓“实景清而空景现”,“虚实相生,无画处皆成妙境”。书画同源,中国书法也讲布白,“要求‘计白当黑’,以虚写实”。
      中国园林艺术“更是注重布置空间,处理空间”,通过造虚实之境:叠山理水、点花缀草、铺径建亭、引远水又使之能“流觞”而活,设墙垣以隔断又故意镂空,形成景门、漏窗、花墙,小中见大,大中有小,虚中有实,实中有虚,虚实相生,往往“以少胜多”,“借景”生辉,极尽空灵含蓄之意趣,在有限的空间里创造出无穷的意境。如“借景”中的“镜借”,对窗挂一面大镜子,“凭镜借景”,使窗外大空间的景物映人镜中,化实为虚。
      中国戏剧艺术,在方寸舞台上“三五步走遍天下,六七人百万雄兵”,也是巧妙运用“虚”而产生“实”的效果的艺术。如京剧名段《三岔口》,演夜戏,亮着灯,却能通过演员恰似在真正黑夜中的“摸黑”表演,创造出一个观众能看到的虚构的黑夜,充分验证了老子“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的思想。戏剧艺术由于受时间空间的局限,这种亦真亦假、亦虚亦实的特点表现得尤为突出。
      中国古典文学更是深受老子以来的辩证关系、尤其“虚”与“实”、“静”与“动”的辩证统一关系的影响。
      “意境”说在中国古典文学尤其中国古典诗词理论中具有本体论地位。“意境是一个标志艺术本体的审美范畴”,“意境的有无是诗词成为真正艺术的标志,是显示诗之为诗的‘诗本体’特质”。
      意境由三个依次递进又互相联系的结构层次组成。1、表层次是“境,象内之象或象本身”;是静态的实象,是静而实的形象;是“景”,是“直观感相的模写”(宗白华语),是“有形”(王夫之语),是自然物象,是“地”,是眼前现实事物层面,是“实”。2、中层次是“境中之意、象外之象,不见其形”;是飞动而虚灵的,是“动而虚”的情感精神意向;是“情”,是“活跃生命的传达”(宗白华语),是“未形”(王夫之语),是主体情思,是“人”,是人生层面,相对于表层次的“实”有之景,它是“虚”。3、最高层次是“境外之意,无形之象,无形的道体光辉”;是超迈而神圣的,是超越“情”和“象”的宇宙本心、天地之道;是“道”,是“最高灵境的启示”(宗白华语),是“无形”(王夫之语),是宇宙之道、气,是“天”,是天老地荒的宇宙层面,是“冲”(古字为“盅”,训虚,《老子》4章有“道,冲而用之,或不盈”)。
      景、情、道;有形、未形、无形;地、人、天,这三个层次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关系。王夫之的“有形发未形,无形君有形”就是这一关系的高度概括。具体而言,1、“有形”之物象(景象、形象)必须经过主体情思,方能染上一种意绪、一种氛围,“未形”(意象,主体审美体验)是由物感发诱导的.心之所动根源于物之所引;而这种由“有形”(物象)所感发深化出来的“未形”(意象情思)又具有极大的能动性,以至于使人感到主体情思使客观之景染上主观之精神(如西方“移情说”)。2、“道”是天地万物产生的根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40章),“有形”之物不能离开“无形”之道而存在,“无形”之道也不能离开“有形”之物而存在,“道”依存于物,物被“道”所统摄。3、“无形”之“道”在心、物之上,统摄万物、化育人心;而具有主体情思的“人”又因禀赋天地之气,故能在体验之中直接把握到“碧虚寥廓”的无形之象――“道”的境界。
      “意境各层次这种相生相对的特点,使意境成为一个召唤结构而幽深浩渺,难以穷尽。”“创造意境的过程就是一个由形入神、由物会心、由景至境、由情到灵、由物知天、由天悟人的心灵感悟和生命超越过程,这是一个变有限为无限、化实景为虚境的过程。”
      这种具有虚实辩证关系的意境说不仅是中国古典文学理论体系的核心和主体,具有古代文论的本体论特点,而且在中国古典诗词的创作实践中,这种化虚为实、化实为虚的意境创造的例子也是触目皆是。翻开文学史,信手拈来李白的《送友人》:“……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浮云”、“落日”,班马的萧鸣,是眼前“有形”的实景,在诗中却化实为虚、以虚写实,幻化为承载着诗人情思的意象:游子一去如浮云漂泊无止,故人惜别又似落日依依不舍。同时,这种抽象惜别之情(心中之“虚”)又通过将要载友人远去他乡的班马那似通人性的萧萧长鸣(眼前之“实”),化虚为实,非常抢眼而传神地表达了出来。一对友人在落日浮云下“执手相看泪眼,正无语凝咽”,“念去去千里烟波,暮霭沉沉楚天阔”,一声班马嘶鸣打破了这送别场面的深长寂静,提醒他们是到了该分别的时候了。读者可以推想,此时此刻,这对友人各自转身,恐怕也该“泪飞顿作倾盆雨”了。这样,看似静景,其中又穿插了班马那醒目的声音之流动、以及读者可以推想到的离人之泪那无声的飞动,静中生动,动又反衬并加深了离别场面的凝重气氛。可见,只是半首诗,只是二十个字,但在诗人的巧妙组织下,却可以达到化实为虚、化虚为实,静中含动,以动衬静的妙境,使诗具有一种动静相生、虚实互化、回环往复的辩证之美。
      中国古典文化艺术的兴盛期在清代以前,尤其兴盛于唐宋,彼时中国与西方并无多少思想文化交流,并未受到西方辩证思想的影响。排除了受西方 [ 1 ] [ 2 ] [ 4 ] 辩证法影响这一点,我们就可以肯定地说:在中国艺术史和艺术理论史上,我们是不难觅见《老子》以来中国本土的朴素辩证法思想那若隐若现的身影的.它对中国艺术的影响源远流长、自始至终、广泛而深远。

      三、辩证法――中国的民族传统

      有人说,中国人的辩证法学得好得益于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确立为主流意识形态的基础,得益于毛泽东对其中的辩证法的大力提倡。(毛泽东最主要的两部哲学著作之一就是《矛盾论》)。但我们不禁要问,为什么不是其他哲学,而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够在中国这块东方土地上扎下根,并能够如此广泛而深刻地深入中国人的心呢?
      我认为,我们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接受如此顺利是有着久远而深厚的民族文化传统的原因的。也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其中的辩证法思想与由《老子》开启并一脉相承下来的中华民族本土的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有着如上所述的那么多的契合之处。自《老子》以来,我国的古代文化本身就始终蕴涵着这种朴素的辩证思想,只不过后来的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的辩证法是更为明确、更为纯粹、更成系统的哲学话语而已。因此,深厚古老的民族文化积淀使我国人民愿意接受,也很容易地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其中的辩证法。
      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传播之前,几千年来,这种朴素的辩证精神滋养了中华民族坚强、乐观的民族性格。“反者道之动”、“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的辩证思想已渗透到中国人的血液里,并凝聚成坚定乐观的信念,转化成一种神奇的内在力量。他们深信,战乱时期。那也就意味着离和平不远了,即使是民族危亡时刻,那也意味着民族解放的号角就要吹响了。因此,仁人志士在悲天悯人的人文品格、匡时济世的远大抱负背后又深藏着一种可贵的民族自信心和乐观主义精神。在这种朴素但正确的辩证法的精神指引下,中国人民几千年来,尤其近代以来,不惧危难,励精图治,度过了一次次天灾人祸,历经磨难而终见晴天。这种民族性格也许正是四大文明古国如今惟中国仍卓然傲然屹立于世的一个原因吧。

      四、结语

      以民族历史为鉴,当前在文艺理论界众口同声呼吁建设中国当代文艺理论的今天,我们更要反对全盘否定传统文化的民族虚无主义,树立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深入挖掘我国传统文化中可资利用的文化资源,从我国古代文化典籍中汲取营养,并实现我国古代文艺理论的现代转型,使之焕发出现代性光辉。同时借鉴西方优秀的文艺理论成果,以当前的文艺实践为基础,建设我国现代形态的文艺理论就有了很大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作者单位:河北省文联) [ 1 ] [ 2 ]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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