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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欧洲法制史对历史的影响_法制史上历史审判的典范

    来源:六七范文网 时间:2018-12-27 20:50:17 点击:

      当年担任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辩护人的六位法学界前辈近日联手合著《特别辩护――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主犯辩护纪实》,已由中国长安出版社正式出版,这是迄今为止第一部从律师角度真实记述这一历史事件的著作。
      1980年11月20日至1981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依法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进行公开审判。虽然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罪大恶极、祸国殃民,但是我们国家的法律依旧给了他们为自己辩护的权利。我国1954年建立律师制度不久,1957年它就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在二十年的时间里,律师就一直销声匿迹,刑事案件长期没有律师出庭为之辩护。1980年国家不仅将林、江反革命集团案交付法庭审判,而且让被告人委托或经法庭指定律师出庭为之辩护。它成为律师事业发展的里程碑。也是中国律师在世界上的首次公开亮相,全世界的记者都把聚光灯投向了中国律师身上。
      在拨乱反正的起始阶段和中国法制刚刚得到恢复的特殊历史背景,如何让人民群众理解律师辩护这一“特殊”的工作;律师行业是受“四人帮”摧残严重的领域之一,参与辩护的律师本身也受到过“四人帮”的迫害和冲击,在情与法的较量中,律师们能否始终以客观公正的心态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如何向全世界树立中国律师的良好形象等等,都是对此次辩护律师的严峻考验。
      事实证明,律师的辩护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方面都发挥了独特作用。这场特别辩护并非如美国哈佛大学教授杰罗姆?艾伦?科恩所说的那样,辩护律师“仅限于为坦白认罪的被告要求宽大处理”,而是既与党中央和国家的正确立场保持一致,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对起诉书控告被告的数条罪行提出了异议。律师们在工作中所表现出的卓越胆识、专业素质与敬业精神,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肯定,得到全国人民的赞扬,在世界上也产生了良好反响。从此,辩护律师制度成为我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创了律师工作的新纪元,成为中国法制史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难能可贵的是,参与辩护工作的法学界前辈二十多年后仍对此次历史性辩护进行认真回顾总结。为了让更多的普通读者了解国家这段处于关键转折时期的历史,《特别辩护》没有采用专业学术的形式写作,而是采取纪实的形式著述,读者能在书中翔实的记述中回眸历史。为了保证图书内容的高度真实,各章节内容均由辩护人亲自撰写。马克昌、张思之、苏惠渔、傅志人、朱华荣、张中等六位作者均是在法学界享有很高声誉的老前辈,其中有三位是法学界学科带头人,两位是声名远扬的律师,一位是高级法官。此书从酝酿写作到出版历经七载,可谓是精心著述的成果。可以说,用第一手资料写就的内容对普通读者和法律工作者与法学研究者而言,具有十分重要史料价值,堪称一部珍贵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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